5月23日上午,全省市、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邀请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黄毅讲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题课。课程由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富主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黄毅在全省市、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上授课
黄毅指出,广东省落实由常委、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充分体现了广东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此次广东省举办全省市、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充分体现了广东省委、省政府对大家的关心和爱护。实施“依法治安”方略,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是落实“依法治国”的根本要求。
黄毅主要从我国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的现状、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的建立和创新情况、目前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和完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等四方面详细讲解了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情况。
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富主持培训课
黄毅表示,要全面实施“依法治安”方略,加快建设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一是继续加快立法进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二是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强化监督执法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强化全民的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四是进一步严格执法监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黄毅希望,广东省市、县领导干部进一步加强领导,团结力量,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用法制的力量推动广东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培训班学员认真聆听黄毅总工程师的讲课
专题讲座结束后,杨富指出,黄毅的讲座语言朴实、案例鲜明、典型,讲解深入浅出,论述精彩、系统、淋漓尽致,发人深省。特别是详尽诠释了国发2号文、国发23号文、国发40号文的起草背景和主题思想,希望全省市、县领导干部统一思想认识,贯彻学习好文件精神,坚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随后,黄毅接受了《中国安全生产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广东电台以及《广东安全生产》杂志的专访。他对广东省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行市、县同级党委常委、政府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以及高规格举办全省市、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的新措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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