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通知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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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48 我要评论( )

各地级以上市安委办、顺德区安委办,省安委办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2〕1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通知》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加强道路交

各地级以上市安委办、顺德区安委办,省安委办相关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2〕1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通知》及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把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粤发〔2011〕13号)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将贯彻落实本次国务院安委办视频会议与省政府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精神及《关于开展全省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粤府办电〔2012〕21号)相结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省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的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部署,工作的重点:一是要加强对运输设备,特别是客运设备的检查,严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运输工作。二是要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增加路面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超载、超限、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货混载、货车非法载人、故意遮挡机动车号、违法占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要加大对各运输企业及客运、货运站场的监督检查,督促运输企业和各有关站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对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培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站场和非法营运行为。四是要加强对乡村道路以及农村交通运输工具使用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农用拖拉机非法载人的行为。五是加强对事故多发地段整治和监控情况的检查,要督促有关单位落实责任、人员和资金,限期完成整治。六是加强事故源头监控,依法加大道路交通动态监管系统推广力度。在本省注册登记的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校车、教练车、从事道路营运的载客汽车以及不在本省登记注册但在本省作业的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并保持完好、有效运行。

三、严肃查处事故,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地要认真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好事故调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以此次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契机,认真查漏补缺,落实具体措施,努力把包括道路交通安全在内的各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好,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此函。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2〕18号)

 

 

 

二O一二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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