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关于印发“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安办〔20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7 21:48 我要评论( )

各地级以上市安委会、顺德区安委会,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办明电

各地级以上市安委会、顺德区安委会,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办明电〔2012〕20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对当前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省安委办设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并制订了工作方案(见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专项行动工作机构的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扎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

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今年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此,省政府已成立了由刘志庚副省长为组长,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要求各地成立由政府和部门负责同志牵头的专项行动领导机构,统一组织领导本地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的部署,成立由政府和部门负责同志牵头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专项行动办公室,切实抓好组织协调,明确落实责任,强化联合行动,严格执法,加大打击整治力度,搞好宣传引导,加强督促检查,把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断推向深入。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配备精干力量,建立相关的工作例会、信息报告、简报编发、统计分析、跟踪督办等制度,及时汇总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舆论引导,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等,努力实现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目标。

二、加强协调指导,确保“打非治违”取得实效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抓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抓好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做到一周一调度统计、一月一小结通报;抓好督查指导,促进经验交流,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调部门联合行动,加大执法查处力度,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查处情况。要立足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实际,分阶段部署实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工作,以点带面、扎实推进,抓住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突破,确保取得实效。

三、加强动态掌握,及时做好信息和数据统计报送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和数据统计、报送工作,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职能部门和人员,认真统计汇总各项数据和工作进展情况,按时报送有关信息。请各地安委办从5月份开始,每周五10时前向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附表2、附表3(“打非治违”有关数据),每月3日前报送附表4、附表5(隐患排查治理统计数据);请各地安委办、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月度总结材料,并于9月10日前报送总报告。各地各单位信息与情况报送工作纳入20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省安委办将按要求向国务院安委办报送工作动态。请各地安委办每周报送1-2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动态,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周报送1条工作动态,省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也要积极报送。报送的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推动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查处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典型案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意见、建议;其他有关信息等。为便于沟通联系,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明确一名同志为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撰写、报送工作,并将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

信息报送工作联系人:蔡汉悦,联系电话:020-83135393、83135394(传真);电子邮箱:407357453@qq.com;

统计数据及工作总结报送联系人:麻萍、黄鲲,联系电话:020-83135477、83135924、83135940(传真);电子邮箱:gdawb@126.com。

四、启用网报系统,按时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及执法行动数据统计报送工作

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的要求,从6月份开始,各地每月报送的《煤矿、金属非金属等工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以及《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将从原来手工填表、传真报送改为网络填报,未改用网络填报的视为未报送。为此,要求各地安委办尽快启用国务院安委办开发的网报系统。具体步骤是:(1)在5月15日之前登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2)点击主页面“网上政务”栏目下的“行政执法统计”进入,出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统计系统”次页面。(3)新用户注册包括“执法统计用户”和“隐患统计用户”,选择“隐患统计用户”进入,出现“隐患统计新用户注册”页面,“用户名”统一输入***安委会,比如,广州市,就输入“广州市安委会”。然后自行设置密码、输入验证码,点击确认,进行具体注册。其中申请级别每个单位均分配2个名额,一个为信息员,可具体填报数据;另一个为普通用户,只能查阅数据。另外,省级编码点击“广东省”,部门编码点击“安委”,市级编码点击具体地级以上市(各市要求各县区启用此网报系统,方法步骤相同,只是在下一个环节县级编码点击具体县区则可)。(4)完成注册后即可启用此系统填报相关数据。注册工作务必要求所属县区也在5月底前全面完成,以便6月份开始,全省全面启用网报系统报送数据(5月份仍用手工填报、传真)。上述操作如有疑问,请及时致电020-83135477,联系人:麻萍。

专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安委办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

工作方案

2.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情况周报表

3.组织督查检查情况和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实施处罚情况周报表

4.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工矿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

5.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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