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业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省安全监管局安全监管三处反映(联系电话:020—83133474)。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