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中共潮州市委办公室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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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7 21:49 我要评论( )

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中共潮州市委办公室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党政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粤安办〔2012〕33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顺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中共潮州市委办公室、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党政部

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中共潮州市委办公室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党政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粤安办〔2012〕33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顺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现将中共潮州市委办公室、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州市党政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潮委办〔2012〕7号)转发给你们,供学习借鉴。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O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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