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调研的函》(人事函〔2012〕43号)转发给你们。各地要高度重视,要指定专人负责,根据调研大纲的要求,立即开展本地区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调研工作,认真总结近年来本地区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形成调研报告。
调研报告请于4月25日前报省安全生产监管局人事处(附电子文档),联系人:镡志伟,联系电话:020-83135749,邮箱:gdtanzhiwei@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调研的函
二O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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