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办公室,公主岭、梅河口市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3起烟花爆竹较大事故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3〕45号)转发给你们。望各地高度重视,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本地区所有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单位,并结合企业负责人安全培训和企业安全教育,组织烟花爆竹经营者认真学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同类事故在我省发生。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工商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2号)和《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督查检查的通知》(吉安委办〔2013〕49号)要求,集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督查检查。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切实落实督查检查内容,对监管职责范围内企业和单位做到逐家检查到位、不留死角,确保全省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生产。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31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