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有色建材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台账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有色、建材行业的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四司《关于建立有色建材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台账的函》(管四函〔2013〕12号)要求,建立有色、建材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建材以事故多发的水泥、陶瓷企业为主)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台账,及时将有关事故情况和工作要求传达到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和有色、建材企业,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请各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统筹安排,通知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组织辖区内企业认真填写有色、建材企业基本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并上报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统一收集汇总后,于4月25日前报省局行管处(连同电子版)。联系人信息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省局行管处。
联系人及电话:刘颖,0431-85096326(传真)。
电子邮箱:Ec@jl.gov.cn
附件:有色建材企业基本信息统计表
省安全监管局行业监督管理处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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