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 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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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3 21:11 我要评论( )

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湖南省常德市“7.4”卧铺客车严重超员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安监总管二〔2012〕10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


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湖南省常德市“7.4”卧铺客车严重超员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安监总管二〔2012〕10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按照“打非治违”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运输监管力度,集中查处超员、超载、非法经营的“黑车”、出租车拒载、强行拼客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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