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关于开展吉林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宣贯工作的通知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3-03 21:12 我要评论( )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各地冶金等工贸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指导各地督促企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各地冶金等工贸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指导各地督促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及吉林省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开展全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建设宣贯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一)省安监局委托省安全生产协会负责全省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宣传贯彻工作,各地安监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定联系方式,并全力配合省安全生产协会宣贯工作。

  (二)省安全生产协会负责对各地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意义、政策、流程等事宜的宣讲培训。

  (三)各地安监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安监部门的相关人员、工贸企业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及安全负责人按时参加培训,提供150—200人的宣讲场所。各地可根据本地企业数量分期分批参加培训。

  二、宣贯对象

  (一)各地安监部门相关人员,包括县、市、区、乡镇街道安全员。

  (二)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及重点监管企业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安全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对已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可以自愿参加。

  三、宣贯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二)《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解读。

  四、宣贯时间与地点

  宣贯时间与地点,各地安全监管部门与吉林省安全生产协会协商确定。各地安监部门负责通知本地参加宣贯人员。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 鑫 13179040616

  联系电话:0431-86028379(传真)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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