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关于开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知识竞赛的通知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3-03 21:12 我要评论( )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中省属企业: 按照《安全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知识竞赛的通知》(安组委办[2012]6号)要求,现将我省竞赛活动有关安排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中省属企业:

  按照《安全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知识竞赛的通知》(安组委办[2012]6号)要求,现将我省竞赛活动有关安排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为主线,通过开展知识竞赛这种受众面广、参与人数多、宣传效果显着的活动,推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组织机构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负责我省的竞赛组织工作。竞赛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生产教育中心,负责竞赛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

  三、竞赛试题及参赛形式

  竞赛试题由全国组委办组织专家编写,竞赛试题及答题卡在省安全监管局网站(www.jlsafety.gov.cn)上刊登,参赛单位可以直接从网站下载印刷。

  竞赛采用笔答形式,具体要求见试卷。

  四、竞赛安排

  第一阶段:学习、发动阶段(5月15日-6月14日)

  各单位布置竞赛工作,组织相关的培训学习活动。

  第二阶段:答题、报送阶段(6月15日-7月14日)

  各单位组织干部职工答题,回收答题卡、阅卷、评奖。

  各单位在7月20日前将答题卡邮寄到以下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616号,吉林省安全生产教育中心612室 康明收,邮编130012。
  
  五、奖励办法

  竞赛设一、二、三等奖和纪念奖。各奖项从全部正确的答题卡中,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随机抽取产生。对获等级奖的个人颁发奖金和证书,对获纪念奖的个人颁发纪念品。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把这次竞赛活动作为安全月期间的主要内容之一,要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竞赛活动的组织工作,提高活动效果。

  (二)创新形式,务求实效。各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要把竞赛活动和实际工作相结合,通过举办竞赛活动弘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和内涵,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发展意识。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要通过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加强对竞赛活动的宣传报道,提高活动的社会影响力。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www.jlsafety.gov.cn)将为本次竞赛活动开辟专栏。

  七、联系方式

  全省竞赛办公室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616号612室,邮编:130012

  联系人:康明,电话:0431-89653566,13604327828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工作组办公室
二O一二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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