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家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申请和增项情况的公示
依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第22号令)和《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9〕181号)等规定要求,根据吉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和吉林省元麒安全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省安全监管局组织相关人员对资质申请和增项条件进行了审查,符合资质条件和相关业务范围专业能力要求,拟对吉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颁发乙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拟批准的业务范围见附件1)和对吉林省元麒安全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增加资质范围(拟批准增加的业务范围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12年4月11日至4月1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机构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吉林省安全监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书面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公章联系方式,个人反映情况请本人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并附相关材料。
联系电话:0431-82752039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3727号 邮政编码:130021
附件:1.吉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拟批准的业务范围
2. 吉林省元麒安全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拟批准增加的业务范围
附件1
吉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拟批准的业务范围
一类:2a(金属矿采选业)、2b(非金属矿采选业)、2c(其他矿采选业);3(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4a(石油加工业)、4b(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4c(燃气生产及供应业)、4d(炼焦业)。
二类:6(尾矿库);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8(管道运输业);9(仓储业);11a(火力发电业)、11b(热力生产和供应业);12a(风力发电业)、12b(太阳能发电业)、12c(再生能源发电业);14a(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14b(金属制品业)、14c(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7(港口码头);18a(机械设备制造业)、18b(电器制造业);19a(轻工业)、19b(纺织业)、19c(烟草加工制造业)。
附件2
吉林省元麒安全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拟批准增加的业务范围
二类:11b(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4a(黑色、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14b(金属制品业)、14c(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18a(机械设备制造业)、18b(电器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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