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危化登字[2012]1号
关于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
自评员进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受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委托,吉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对企业安全标准化自评员进行备案管理,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请企业正确填写备案表。于3月1日之前将备案表邮寄至(或发至电子邮箱jilindengji@163.com)吉林省登记办公室进行备案管理。
二、吉林省危险化学品登记办公室对没有进行安全标准化自评员、登记人员上岗培训的企业,将视企业安全标准化自评无效,不予进行登记工作。
三、企业现没有两名以上安全标准化自评员、登记人员上岗培训的,请及时与吉林省登记办公室联系。
四、其他事项
联 系 人:殷 切、巩佳琦
联系电话:18004491016、18004491035
传真:0431-82733046
电子邮箱:jilindengji@163.com
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省政府办公楼四栋207室
附件: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自评员备案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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