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现将中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关于在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开展第二个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的通知》(安监总党[2011]3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活动方案,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省安全监管系统第二个“警示教育周”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市(州)安全监管局于7月29日前,将开展第二个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周”情况报省安全监管局监察室。
联系人:徐志伟 董铁岩
电 话:0431-85096368
邮 箱:xzw@jl.gov.cn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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