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专题)
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市(州)安委会办公室,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专题)视频会议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1〕22号)要求,定于5月30日(星期一)下午15:00,召开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专题)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精神,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促进企业安全达标、固本强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会议地点
(一)省分会场:省安全监管局200会议室。
(二)各地分会场: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已开通视频会议系统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
三、参会人员
(一)省分会场:省总工会、团委有关负责人,省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有关涉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部门负责人。
(二)各地分会场:各市(州)、县(市、区)安委会有关组成人员;其他参会人员由市(市)、县(市、区)安委会自行确定。
请各市(州)通知所辖县(市、区),做好会议组织工作。5月30日下午13时统一开机调试。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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