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职业卫生监督所: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将吉林省职业卫生监督所工作职责调整为: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负责生产经营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主要职责是: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依法对检查中发现的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负责职业危害事故技术鉴定工作;负责指导基层执法监察机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承担职业危害申报工作;承担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法规和标准工作;参与职业健康监督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法规和专业技术培训工作;承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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