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三、四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根据省安全监管局下发的吉安监管人字〔2010〕101号精神,为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省安全生产培训教师执教水平,拟举办一期全省培训机构师资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未经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的已申报和拟申报三、四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专(兼)职教师。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0年10月25至30日。25日7:30—8:30在宣教中心培训科报到。
(二)培训地点:吉林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春郊胡同199号)培训宾馆三楼。
三、具体要求
(一)根据国家局20号令,三级培训机构应具有不少于8人,四级培训机构应具有不少于5人的专(兼)职教师,并需要经过培训,取得资格证,持证上岗。已批准三、四级培训资质的和拟申报三、四级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要组织专(兼)职教师参加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教师数量不足的,要及时补充并参加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
(二)参训人员每人结合实际撰写一篇(2000字左右)论文,题目自定,报到时一并携带。
(三)参训人员根据所讲授专业各编写两套试卷(带答案),报到时也一并携带(电子版)。
(四)参训人员所在单位或培训机构各指定一名同志撰写一篇授课技巧研讨文章,届时参加交流。
(五)参训人员携带盖有本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申请表(附件)一式两份;并准备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三张(粘贴申请表相关位置)、身份证和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粘贴申请表背面)。
(六)培训费、资料费6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张志广 联系电话:0431-87929051
附件: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申请表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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