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关于征求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和使用范围意见的通知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3-03 21:13 我要评论( )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财政部联合制定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实施三年来,对于确保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起到了积极作用。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财政部联合制定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实施三年来,对于确保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对《办法》进行完善修订,请各市(州)根据本地区以及相关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结合《办法》的现有规定,通过科学论证,具体测算,针对安全生产费用的适用范围、计提标准,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综合提出的建议和测算依据(含电子档)于2010年9月20日前报省局法规处。

  联系人:曹治海 电话:0431-85096325(传真)

  电子邮箱:czh@jl.gov.cn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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