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
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省安全监管局制定了《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见附件),调整充实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补充完善了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文书格式,对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做进一步规范。现将有关文件材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就进一步做好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要高度重视。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在政府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不是简单的信息发布,而是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加快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处室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人员,严格工作要求,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要转变作风。各处室要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凡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都要主动公开。对虚假或不完整信息,要及时进行澄清。
三是要注重实效。各处室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应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争先创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2、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
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4、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处理单
5、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单
6、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回执
7、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8、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9、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10、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11、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12、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告知书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