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吉煤集团:
现将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防范煤矿水害事故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09]43号)转发给你们,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对雨季水害防治工作的重视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近期贵州、福建等地煤矿发生的透水事故教训,对煤矿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各产煤市(州)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与气象、水利、防汛等相关部门预警联动机制,及时将极端恶劣天气和可能引发洪水等情况通知煤矿企业。煤矿企业接到暴雨灾害预警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情况危急时立即停产撤人,有效消除因暴雨洪水引发的水害事故。
二、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好各项防治水措施
煤矿企业要成立雨季“三防”领导机构,完善预案,储备装备,落实在蛟河召开的全省安全煤矿监管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学习、借鉴蛟河市的经验做法,对雨季“三防”管理薄弱的矿井,特别是确定为有水害威胁的矿井,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逐矿进行隐患排查,重点治理。一是全面贯彻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十六字方针和“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规定,切实提高防治水技术水平。二是组织开展水文地质调查,逐矿排查矿井及其附近地表河、湖、塘、水库(坝)的位置标高、积水量、洪水流量、洪水位标高等,并查明本矿和相邻矿井的老空、废弃井巷等相互之间的水力联系,为水害防治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三是井口及工业广场内建筑物的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水位的,必须修筑堤坝、挖掘沟渠或采取防排水措施。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的,必须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止积水渗(溃)入井下。四是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必须针对主要含水层(段)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动态观测和水害预报。受水害威胁严重的矿井,必须采取先进物探、勘探技术手段,对矿井水文情况进行全面勘查,查明水害威胁程度,制定可靠的探放水措施,严防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
三、立即开展雨季“三防”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各市(州)、县(市、区)领导要亲自带队,立即在本辖区和所属煤矿开展雨季“三防”隐患排查和整改活动。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必须严格按照“五定”要求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必须实施停产整顿,确保矿井安全度汛。省局将对各市(州)、县(市、区)雨季“三防”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抽查。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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