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宣传贯彻《作业场所职业健康
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3号令,2009年9月1日实施),确实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学习和宣传,加强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经研究决定,举办宣传贯彻《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及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处、室)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解读;
(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工作基础知识;
(三)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检测设备介绍。
三、培训方式
授课与交流相结合。
四、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
9月3日~4日(9月2日下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
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春郊胡同199号)。乘车路线:由火车站乘坐262路公交车至春郊胡同站,下车后西走200米即到。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一)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及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指派一名带队负责人。
(二)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参训人员,由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及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自定。
(三)《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培训报名回执于8月28日前报省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王文俊
联系电话:0431-85096338(传真)
附件:1.《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培训名额分配表
2.《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培训报名回执单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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