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关于举办宣传贯彻《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培训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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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3 21:15 我要评论( )

关于举办宣传贯彻《作业场所职业健康 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3号令,2009年9月1日实施),确实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



关于举办宣传贯彻《作业场所职业健康
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3号令,2009年9月1日实施),确实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学习和宣传,加强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经研究决定,举办宣传贯彻《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及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及相关科(处、室)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解读;

  (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工作基础知识;

  (三)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检测设备介绍。

  三、培训方式

  授课与交流相结合。

  四、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

  9月3日~4日(9月2日下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

  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长春市绿园区翔运街春郊胡同199号)。乘车路线:由火车站乘坐262路公交车至春郊胡同站,下车后西走200米即到。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

  (一)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及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指派一名带队负责人。

  (二)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参训人员,由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及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自定。

  (三)《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培训报名回执于8月28日前报省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王文俊

  联系电话:0431-85096338(传真)

  附件:1.《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培训名额分配表

     2.《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培训报名回执单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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