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尾矿库安全隐患整治季报表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现对全省尾矿库安全隐患整治报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上季度尾矿库安全隐患整治季报表(见附表)报送省局,2009年第一、二季度的报表请与7月10日前务必报送。
二、要充分认识加强尾矿库安全隐患整治统计工作的重要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安排专人负责统计填写,主管领导认真把关,切实做到情况清楚,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三、报表要加盖公章,填写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时间,分管领导要签字。
联 系 人:孟德彬
联系电话:0431-85096327(带传真)
附 件:尾矿库安全隐患整治季报表
二○○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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