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新出台的有关规章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近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吉林省政府相继出台了一些规章,有的将于2009年7月1日施行。为了搞好普法教育,促进全省安全监管系统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执法能力的提高,请广大安全监管干部结合实际认真学习,深入研究,指导工作。
学习内容如下:
一、《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的决定》(国家总局第18号令)。
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总局第20号令)。
三、《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国家总局第21号令)。
四、《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省政府第201号令)。
省安全监管局法规处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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