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关于督查调研全省冶金有色企业安全隐患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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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3 21:15 我要评论( )

关于督查调研全省冶金有色企业安全 隐患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2008年以来,为做好全省冶金有色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省局组织专家组对全省46户冶金有色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普查,对普查中


关于督查调研全省冶金有色企业安全
隐患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

  2008年以来,为做好全省冶金有色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省局组织专家组对全省46户冶金有色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普查,对普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同时,省局分别向市州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要求各地立即督促有关企业逐条进行整改,并按照监管权限认真做好整改后的验收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治理行动的各项任务,切实消除冶金有色企业安全隐患,省局决定5月中旬对各地冶金有色企业安全隐患整改验收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调研。督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冶金有色企业隐患整改总体情况。辖区内冶金有色企业排查隐患数量(包括省局组织的安全生产状况普查隐患数量),已经整改数量,尚未整改数量及原因。落实《2009年吉林省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情况(主要关于冶金有色企业的部署落实情况。)

  二、冶金有色企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情况。是否全面掌握辖区内冶金有色企业建设项目的底数;督促建设项目依法落实“三同时”规定采取的措施。

  三、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评价情况。没有做安全生产现状评价的企业是否按照时限要求补做完成。

  四、冶金有色企业的安全监管情况。是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是否监督企业建立建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

  五、事故查处情况。2008年以来,是否对发生的冶金有色企业安全生产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六、监管队伍建设情况。针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八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是否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和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下步如何打算。

  请各市州安全监管局认真做好督查准备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具体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行业安全监管处 陈文强

  电话:0431-85096326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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