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关于举办《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宣贯与尾矿库回采、监测及溃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3-03 21:40 我要评论( )

各有关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AQ 2030-2010),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有关部门和人员掌握《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AQ 2030-2010),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有关部门和人员掌握《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等要求,规范尾矿库回采、监测及建设、运行、闭库,预防溃坝事故防范,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国家一级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决定举办 《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宣贯与尾矿库回采、监测及溃坝事故防范 培训班。有关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企业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评价、安全咨询、应急救援、检验检测等机构相关人员等。

二、培训内容

  1.当前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回采、监测及溃坝事故防范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尾矿库安全监测技术规范》(AQ 2030-2010)编制背景和内容讲解;

  3.尾矿库回采安全与监控技术;

  4.尾矿库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

  5.尾矿库安全运行、工程项目申报、闭库管理及监督检查;

  6.病险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及危险源评价;

  7.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评审和修订;

  8.汛期中尾矿设施维护管理及适宜新技术;

  9.尾矿库安全监测、定向爆破筑坝设计、中深孔爆及溃坝事故案例分析研讨。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第一期  2010年11月19日 23日  昆明市

  第二期  2010年11月26日 30日  海口市

四、培训方式

  1.为确保教学质量,将邀请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相关部门领导、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高等院校等单位的专家授课,同时组织研讨和交流。

  2.考试合格者将颁发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安全培训合格证书》,请学员自备二张近期2寸照片。

五、报名方法与有关费用

  1.培训费980元/人;食宿、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请填写培训班报名回执表(附件),并传真至安科院;收到报名回执后,我们在每期开班前一周传真报到通知,详告具体报到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事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莺  张宝芙  张 玉

  电话/传真:010-84911135  84911408(Fax)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甲1楼(安全大厦)  邮  编:100012

  网  址:www.chinasafety.ac.cn

  附  件:报名回执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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