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报公告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8年第22号公告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3-03 21:46 我要评论( )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07〕44号)精神,经各单位组织申报,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初审,国家注册机构审核合格,国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07〕44号)精神,经各单位组织申报,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初审,国家注册机构审核合格,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下列2876名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条件的人员注册,特此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有异议,应当以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有本人签字)书面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反映。

联系人:靳晓颖  电话:010-64463146,64898716(注册咨询)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邮编:100713

附件:200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人员名单(第十五批)

 

二○○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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