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评价

[关注]年产16万吨聚酯专用料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分析

字号+ 作者:小编 来源:职业病网采编

2016-02-24 21:51 我要评论(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 6.1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主要产生环节的识别 6.1.1生产性粉尘 (1)二氧化钛粉尘 主要产生在二氧化钛加料口。 (2)聚酯粉尘 主要产生在定期清洗滤网、切换聚合物过滤器和切粒生产异常时排放(一类是低聚物,低聚物是三个缩聚反应器气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

6.1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主要产生环节的识别

6.1.1生产性粉尘

(1)二氧化钛粉尘 主要产生在二氧化钛加料口。

(2)聚酯粉尘 主要产生在定期清洗滤网、切换聚合物过滤器和切粒生产异常时排放(一类是低聚物,低聚物是三个缩聚反应器气相的夹带物,被捕集收集在乙二醇液封槽中,在定期清洗滤网时排放;一类是聚酯熔体凝固物,在切换聚合物过滤器时,滤器中残留的熔体排放,聚合熔体凝固物的排放主要是切粒生产异常时排放);在工艺塔底亦有部分低聚物残渣(主要为PTA、低聚物和二甘醇等)产生;另外在聚酯熔体经熔体过滤器及多通阀到铸带头、切粒机切片过程中和打包机称量包装过程中产生扬尘。

6.1.2生产性有毒物质

(1)对苯二甲酸 主要产生在PTA贮存料仓、日料仓以及输送管线输送PTA过程中的跑冒滴漏;PTA称量后加入到浆料配制槽过程中的跑冒滴漏。

(2)乙二醇 主要产生在浆料配制生产过程中(乙二醇经计量加入浆料配制槽和输送过程中的跑冒滴漏);酯化反应过程中(工艺塔气相物轻重组份分离,塔顶尾气排放,乙二醇回用);预缩聚反应过程中(刮板冷凝器,乙二醇液封槽,乙二醇回用,物料由输送泵通过预缩聚过滤器,进入终缩聚反应器过程中跑冒滴漏);终缩聚反应过程中(刮板冷凝器、乙二醇蒸汽喷射泵与液环泵、乙二醇蒸发器、乙二醇回用);乙二醇循环输送泵输送乙二醇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厂区总管送来的新鲜乙二醇加入至终缩聚反应器的刮板冷凝器和乙二醇蒸发器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另外生产污水排放和清洗废水排放(对槽罐、换热器和泵前过滤器的清洗)的主要污染物也有乙二醇。

(3)乙醛 主要产生在生产污水排放和清洗废水排放(对槽罐、换热器和泵前过滤器的清洗);工艺塔顶冷凝液和工艺尾气淋洗塔的排放液中;装置中槽罐的尾气排放;酯化反应的副产物和缩聚过程中聚合物热降解的产物。

(4)三醋酸锑 催化剂,浆料配制过程中加入;设备跑冒滴漏;高温下分解成毒性更强的氧化锑。

(5)氮气 主要产生在PTA由料仓输送到日料仓的过程中(输送PTA的介质)。

(6)氢化三联苯 热媒站、一次热媒、二次热媒、热媒输送泵及输送管线的跑冒滴漏。

(7)二氧化钛 按产品需求加入到第二酯化反应器中,主要产生在二氧化钛加料处。

(8)甲苯 微量,主要存在于催化剂三醋酸锑中。

(9)三甘醇 主要在清洗过滤器时用到该物质。

(10)燃料油(重油) 聚酯生产过程是在260℃以上高温下进行,燃料油是作为热媒炉的燃料用油。

(11)氢氧化钠(NaOH) 主要用于清洗槽罐以及中和排放的酸性废水。

(12)硫化氢(H2S) 主要存在于燃料油(重油)和污水排放管道中。

(13)二氧化硫 主要产生在原料油(重油)的燃烧排放。

6.1.3 物理因素

(1)噪声 主要是空气动力性噪声和机械性噪声。浆料配制(浆料搅拌装置、两台浆料输送泵);酯化反应(第一酯化反应器和第二酯化反应器均有搅拌器);预缩聚(第二预缩聚反应器、刮板冷凝器、乙二醇喷淋冷凝器、输送泵);终缩聚(终缩聚反应器、三级乙二醇蒸汽喷射真空系统、刮板冷凝器);熔体分配、铸带切粒及成品包装(单台熔体输送泵;熔体增压泵、熔体过滤器、切粒机、切片干燥机);热媒站(热媒炉、热媒输送泵);送排风风机。

(2)高温 聚酯专用料的酯化反应过程中(第一酯化反应器、第二酯化反应器、工艺塔);预缩聚反应过程中(第一预缩聚反应器、第二预缩聚反应器);终缩聚反应过程中(三级乙二醇蒸汽喷射真空系统、终缩聚反应器);熔体分配反应过程中(熔体增压泵、熔体过滤器);热媒炉、热媒输送泵,热媒输送管线。

6.1.4放射性物质(电离辐射)

在第二预缩聚反应器和终缩聚反应器中使用了射源为钴60的放射性仪表各一个。在防护设施不完善情况下,射源漏能,产生电离辐射。

6.1.5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主要产生环节的单元分析(见表4)。

评价

单元

职业病危害因素

PTA 输

生产性有毒物质:

   对苯二甲酸 :PTA贮存料仓、日料仓以及输送管线的跑冒滴漏;

   氮气:PTA输送介质;

物理性有害因素:

噪声:输送系统(装料、卸料);

生产性粉尘:

    二氧化钛粉尘:二氧化钛加料口;

生产性有毒物质:

    对苯二甲酸:浆料配制槽PTA加入处;

    乙二醇:浆料配制槽乙二醇加入处;

    三醋酸锑:浆料配制槽催化剂三醋酸锑加入处;

物理性有害因素:

噪声:浆料搅拌器,浆料输送泵;

 

 

 

生产性有毒物质:

    三醋酸锑:酯化反应过程中三醋酸锑遇高温分解成毒性更强的氧化锑;

    氢化三联苯:输送管线的跑冒滴漏;

    乙二醇:第一酯化反应器,第二酯化反应器,工艺塔顶乙二醇回流,尾气排放,废水排放;

    乙醛:工艺塔顶乙二醇回流过程中伴有,尾气排放,废水排放;

   物理性有害因素

噪声:第一酯化反应器,第二酯化反应器,搅拌器,

高温:第一酯化反应器,第二酯化反应器;

生产性有毒物质:

    三醋酸锑:预缩聚反应过程中三醋酸锑遇高温分解成毒性更强的氧化锑;

    氢化三联苯:第一预缩聚反应器,第二预缩聚反应器,预缩聚过滤器,输送管线的跑冒滴漏;

    乙二醇:第一预缩聚反应器,冷凝器乙二醇回用;第二预缩聚反应器,冷凝器乙二醇回用;乙二醇液封槽乙二醇回流,预缩聚过滤器,废水排放;

乙醛: 缩聚反应的降解产物,预缩聚过滤器,废水排放;

三甘醇:清洗预缩聚过滤器时;

物理性有害因素

噪声:第一预缩聚反应器,第二预缩聚反应器,搅拌器,物料输送泵;

高温:第一预缩聚反应器,第二预缩聚反应器;

放射性物质:

电离辐射:液位计(钴60)在防护设施不完善情况下射源漏能产生;

 

 

 

生产性粉尘:

聚酯低聚物:三个缩聚反应器气相的夹带物,在定期清洗滤网时,有粉尘逸散;

    酯聚熔体凝固物:切换聚合物过滤器时,有粉尘逸散;

生产性有毒物质:;

    三醋酸锑:缩聚反应过程中三醋酸锑遇高温分解成毒性更强的氧化锑;

    氢化三联苯:终缩聚反应器,输送管线的跑冒滴漏;;

    乙二醇:终缩聚反应器,冷凝器乙二醇回用,乙二醇收集槽;三级乙二醇蒸汽喷射泵与液压泵组成的真空系统,乙二醇蒸发器,废水排放;

乙醛: 缩聚反应的降解产物,废水排放;

三甘醇:清洗缩聚过滤器时;

物理性有害因素

噪声:终缩聚反应器,热媒泵,三级乙二醇蒸汽喷射泵与液压泵组成的真空系统;

高温:终缩聚反应器,热媒泵,三级乙二醇蒸汽喷射泵与液压泵组成的真空系统,乙二醇蒸发器;

放射性物质:

电离辐射:液位计(钴60)在防护设施不完善情况下,射源漏能产生;

熔体分配、铸带切粒及成品包装

生产性粉尘:

  酯聚熔体凝固物:清洗熔体过滤器,有粉尘逸散;

聚酯专用料粉尘:主要是切粒过程中生产异常时排放;

生产性有毒物质:

氢化三联苯: 熔体增压泵,熔体过滤器;

三甘醇:清洗熔体过滤器时;

物理性有害因素

噪声:熔体增压泵、熔体过滤器、多通阀;铸带头、切粒机、切粒干燥机;

高温:熔体增压泵、熔体过滤器、多通阀;切粒干燥机;

乙二醇在装置中的全回用

 

生产性有毒物质:   

乙二醇:第一、第二和终预缩聚反应器,冷凝器乙二醇回用,乙二醇收集槽;三级乙二醇蒸汽喷射泵与液压泵组成的真空系统,乙二醇蒸发器,工艺塔顶乙二醇回用,乙二醇液封槽,尾气排放,废水排放;

乙醛:酯化反应的副产物和缩聚反应的降解产物;

三甘醇:清洗过滤器时(新鲜乙二醇进入装置前先过滤);

物理性有害因素

噪声:三级乙二醇蒸汽喷射泵与液压泵组成的真空系统;

高温:三级乙二醇蒸汽喷射泵与液压泵组成的真空系统,乙二醇蒸发器;

生产性有毒物质:

氢化三联苯: 五台反应器、工艺塔、乙二醇蒸发器等设备以及反应器间的物料管和反应器的汽相管(夹套管)都采用液相热媒加热、保温,热媒站(一次热媒)、热媒泵,十一个热媒回路;

物理性有害因素

噪声:热媒站、热媒泵,带热媒夹套输送高温、高粘熔体的齿轮泵;

高温:热媒站、热媒泵;

6.2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6.2.1 生产性粉尘

粉尘对人体的致病作用

生产性粉尘根据其理化特性和作用特点不同,可引起不同的疾病。

(1)呼吸系统疾病 长期吸入不同种类的粉尘可引起不同类型的尘肺或肺部疾患。

(2)局部作用 粉尘作用于呼吸道粘膜,早期引起其功能亢进、充血、毛细血管扩张,分泌液增加,阻留更多粉尘,久之酿成肥大性病变;然后由于粘膜上皮细胞营养不足,终造成萎缩性改变。粉尘还可引起堵塞性皮脂炎、粉刺、毛囊炎、脓皮病。

(3)中毒作用 吸入能在呼吸道粘膜上溶解并很快吸收的化学性粉尘可导致中毒。

6.2.2 生产性有毒物质

(1)对苯二甲酸

理化性质

相对密度1.51,升华温度~300℃。白色结晶或粉末,不溶于水、氯仿、醚、乙酸,微溶于乙醇,溶于碱液。空气中PTA粉尘的爆炸性与粉尘浓度和氧含量有关,PTA粉尘最低爆炸浓度为0.05g/L,而其最低含氧量却视温度而定。

毒性 本品属低毒类。对皮肤有轻度刺激作用。

应急处理 皮肤受污染,应脱去污染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眼接触PTA ,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呼吸道吸入者,应立即脱离现场,移至新鲜空气处,立即送往附近医院救治。

未见职业中毒报道。

(2)乙二醇(EG)

理化性质

乙二醇为无色、无臭、能吸湿的粘稠液体。具甜味。密度1.113g/cm3(20/4℃),沸点197.6℃,蒸气压0.008Kpa(20℃),蒸气密度2.14g/L,能与水、低脂肪醇、醛和酮混溶。

可经呼吸道、胃肠道和皮肤吸收。因其不易挥发,在常温下呼吸道大量吸入的可能性不大。

毒性

本品属低毒类。但其代谢产物乙醇醛、乙醇酸和水合乙醛酸、草酸等毒性较高。大鼠经口LD50为5.89~13.4g/Kg。狗和猫急性中毒后可出现中枢神经系统、胃肠道和肾损害。

临床表现

急性中毒 多由误服所致。成人口服致死量约为1.5ml/Kg。但也有口服2L者因抢救及时而存活。经口中毒典型临床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在服后0.5~12h发生,主要表现为类似乙醇中毒的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出现短暂的兴奋,但呼出气无酒味,并可有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重者很快昏迷、抽搐,甚至死亡。第二个阶段在服后12~24h,心肺损害明显,表现为呼吸急促、心动过速、血压下降、发绀,严重病例发生心力衰竭、循环衰竭和肺水肿。第三阶段在服后24~72h,出现不同程度的肾损害,有两侧腰痛、蛋白尿、少尿或无尿,重者可因急性肾功能衰竭而死亡。加热本品而致吸入中毒时,可出现短暂的意识模糊,眼球震颤等,脱离接触后一般很快恢复正常。曾有大量用含本品的药物治疗湿疹引起经皮吸收中毒的报道,患者昏迷、瞳孔缩小、脉搏缓慢。

慢性影响 国内曾对生产乙二醇的两个乡镇企业进行调查。车间空气中乙二醇浓度以反应炉旁最高,平均达69.6mg/m3;粗蒸馏最低,为28.2mg/m3。炉旁为工人主要操作点。接触组30名工人的平均工龄5.73年,除个别工人主诉有腰痛,近半年尿混浊外,无其他自觉症状。约有1/5的接触工人尿沉渣中见到草酸钙结晶。调查提示长期接触乙二醇工人可能存在亚临床肾近曲小管功能障碍。

应急处理 误服者应尽快洗胃。严重中毒者,尤其是血清乙二醇浓度>8.06mmol/L或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时,及早应用血液透析治疗。解毒剂可用乙醇和4-甲基吡唑(4-methlpyrazole),两者均可延迟和阻止乙二醇有毒代谢产物的形成。

预防措施 盛乙二醇的容器上需有“毒剂”标志的标签,以严防误服。乙二醇加热时应密闭排气,防止吸入乙二醇蒸气。高浓度接触时应佩戴自给式呼吸器,戴防护眼镜、手套、穿防腐工作服。

泄漏处置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切断火源。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消防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堵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然后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也可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液放入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3)乙醛(AA)

理化性质

为无色有刺激性窒息气味的挥发性液体。沸点20.2℃,密度0.778g/cm3(20/4℃),蒸气压98.64Kpa(20℃)。本品为高度活泼的化合物,可发生缩合、加成和聚合反应。自燃温度为185~193℃。温度在400℃以上时可分解,主要形成甲烷和一氧化碳。遇热或火焰时易燃。在空气中可爆炸,爆炸极限4.5~60.5%。可与水及大多数常用有机溶剂混溶。与酸酐、醇类、酮类、酚类、强碱和胺类等可发生剧烈反应。

乙醛主要经呼吸道和胃肠道进入机体。吸入的乙醛蒸气在人体约45%~70%滞留在呼吸道。

毒性

乙醛属微毒类。其刺激作用较甲醛弱,对中枢神经系统的抑制作用较甲醛强。大鼠经口LD50 为24g/m3(4h)和37g/m3(0.5h)。大鼠长期吸入乙醛蒸气后,鼻腺癌和鳞状细胞癌发生率显著增高。

临床表现

接触低浓度乙醛蒸气可引起眼和上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接触90mg/m3乙醛蒸气浓度15min,大多数人会出现轻微的眼刺激症状;接触浓度达360mg/m3时,所有接触者出现眼充血和短暂的结膜炎。吸入高浓度可引起头痛、咽喉疼痛、嗜睡、意识不清、支气管炎,甚至肺水肿。误服本品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麻醉和呼吸衰竭。液体溅入眼内,眼有疼痛感,并可致角膜表层损伤。反复接触蒸气可引起皮炎和结膜炎。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将乙醛列入可能的致癌物(Group 2B)。

应急处理 吸入中毒者应迅速脱离现场,必要时吸氧。雾化吸入2%碳酸氢钠、地塞米松和异丙肾上腺素混合溶液。皮肤和眼接触后,立即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

防护措施 作业场所加强通风;防止皮肤沾染,必要时戴防毒面具;定期体检,工后淋浴更衣。

(4)三醋酸锑 醋酸锑加热到分解温度时能放出醋酸和氧化锑剧毒烟雾,危害身体健康。

锑及其化合物

理化性质

锑是具有光泽的银白色金属,密度6.68g/cm3,熔点630.5℃,沸点1750℃。常见的锑化合物有三氧化二锑、五氧化二锑、三氟化锑、三氯化锑、锑化氢等。

锑及其化合物主要以粉尘或蒸气状态经呼吸道吸收。锑的化合物如三氯化锑灼伤皮肤后,可通过破损的皮肤吸收。锑的盐类也可由消化道吸收。工业中的锑毒性主要通过呼吸道途径侵入。

锑的毒作用机制主要是:①对粘膜的直接刺激作用,如引起上呼吸道及支气管、肺的刺激性炎症,胃肠道粘膜的炎症等;②锑在体内与巯基结合,抑制某些巯基酶的活性;③注射锑剂可抑制中枢神经,引起皮质下自主神经功能紊乱,迷走神经作用不稳定,心室节律紊乱,致使发生Adams Stokes综合征;④对皮肤粘膜有致敏作用。实验证明,金属锑、三氧化二锑、硫化锑,均为化学致敏物。锑化合物曾被IARC定为可疑致癌物,但迄今其对人的致癌性及致畸性尚未得到证实。

临床表现

急性中毒 由于短期内接触较高浓度的锑粉尘及烟雾所致。一般于2~12h后发病;但接触当时,亦可出现轻度症状。

①粘膜刺激症状:接触后立即出现眼刺痛、流泪、流涕、鼻出血、咽痛、声音嘶哑、咳嗽、胸闷、气短等症状。严重者可造成急性化学性支气管炎、肺炎甚至肺水肿。误食可出现胃肠道粘膜刺激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灼痛、腹泻、便血等症状。

②内脏损害症状 常见心肌及肝肾损害。

③全身症状 中毒者几乎均有程度中等的疲乏无力、头晕、四肢肌肉关节酸痛等症状。部分出现肢端发麻、发冷、出汗等周围神经炎症状。吸入熔炼时的氧化锑蒸气后,可发生金属烟热症状,表现为全身乏力、发冷、发热、胸闷、咳嗽等。

慢性影响 长期接触较低浓度的锑或锑化合物粉尘或烟雾后可造成机体慢性损害。

①粘膜慢性刺激性炎症 如慢性结膜炎、鼻咽炎、鼻中隔糜烂、穿孔,慢性支气管炎症状,并伴有肺气肿、肺部感染或肺炎等。

②锑尘肺 长期接触含锑粉尘或锑烟雾后可发生锑尘肺。

③皮肤改变 接触锑及其化合物2~3天后,可出现皮疹,皮疹性质多为毛囊丘疹,好发生于裸露部位,如手、颊部等。夏季多发,该皮疹具有接触性过敏性质,脱离岗位3~7天后可缓解,再次接触又可出现。

④全身症状 如头痛、头晕、失眠、乏力、四肢酸痛、食欲减退、腹痛等症状。

应急处理 吸入中毒者应迅速脱离现场,送往医院救治。除对症治疗外,尚应使用抗生素以防止与治疗感染。巯基类金属解毒药如二巯基丙磺钠、二巯基丁二钠、二巯基丁二酸等,均有驱排体内锑的功能。

(5)氮气

理化性质

氮为无色、无臭的惰性气体,密度0.967g/cm3 ,熔点-209.86℃,沸点-195.8℃,难溶于水。氮气的化学性质极不活泼。

毒性

①常压下为单纯窒息作用

氮的化学性质极不活泼,进入机体内不起化学变化,也不改变体内其他物质的结构,因此常压下氮气无毒,也无特殊的生理作用,只起到稀释空气中氧浓度并维持肺泡膨胀的作用,当空气中氮含量增高时(>84%)可排除空气中氧,引起吸入气氧分压过低(16KPa)人感觉呼吸不畅窒息感。高浓度(>90%)可引起单纯性窒息,表现头痛、恶心、呕吐、胸部紧束感、胸痛、四肢麻木、肌张力增高、阵发性痉挛、紫绀、瞳孔缩小、对光反应减弱等缺氧症状,严重时迅速昏迷。及时给予呼吸新鲜空气可较快恢复。

 

关于不同浓度的氮气对人体健康的影响见表5。

表5    不同浓度的氮气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空气中N2的含量(%)

对人体产生的影响

备 注

78

属大气中的标准含量对人体无影响

>83%的高纯度N2会使大脑缺氧,N2将大脑及血液中的氧置换出来,致人死亡。

80

人体吸入的最高含量超过80%N2含量属缺氧

83

火自动熄灭

84

人体吸入后呼吸加重,心跳过速

88

人体吸入后呼吸进一步加重,动作迟钝

89

人体吸入后面色苍白、不能走动、呼吸困难

92

人体吸入后大口喘气,心动过速,面色发紫,精神混乱

93

肌肉毫无反应失去知觉

95

40秒内毫无前兆,立即倒地死亡(属无法抢救的“脑死”)

②高气压下可致减压病和氮麻醉

氮被机体吸入后机体不能代谢利用,仅以物理状态溶解于组织中。当机体进入高气压环境时,吸入气中氮分压升高,溶解于组织的氮逐渐增加,直至组织氮张力与吸入气中氮分压平衡(饱和)为止。饱和后当机体回至较低气压环境时,吸入气中氮分压降低,组织里的氮张力比外界氮分压高,氮便由组织向外弥散,直至与吸入气中氮分压平衡为止(脱饱和)。由于已溶解于组织内的氮的量超过较低气压条件下完全饱和时所能够溶解的氮量,即过饱和,降压太快,则多余的氮游离为气相,形成气泡,后者引起血管栓塞和组织压迫,导致组织缺氧,水肿和损伤,造成“减压病”。潜水中伴发二氧化碳潴留等因素时易发减压病。

 

当吸入气中氮分压超过320Kpa时产生氮麻醉,氮具有脂溶性,高分压氮易溶解于神经细胞膜,改变膜蛋白功能结构,而干扰ATP合成,造成神经细胞膜的兴奋障碍,影响神经系统,产生精神活动障碍和神经肌肉协调障碍。症状和体征见表6,这种状态通常是可逆的。

表6         不同氮分压致氮麻醉的症状和体征

 

氮分压KPa

症 状 与 体 征

320

欣快多话自信,精神动作效率降低,精神分辨力差

480

嘴唇麻木、眩晕、恶心、动作不准确

640

无故发笑、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和工作能力下降、思维紊乱对信号刺激反应迟钝

720

运动协调障碍,定向力和自制力下降,水下作业困难

800

意识模糊、抑郁、幻觉恐惧、无清晰思维、神经-肌肉活动障碍

880

昏迷、在此之前可有短期强烈兴奋

液态氮温度甚低,皮肤接触即使少量也能引起严重冻伤应予注意。

临床表现

①神经系统 头晕、头痛、注意力不集中、乏力、肌肉运动失调,躁动肌张力增加,病理反射阳性,有抽搐及脑水肿征象,重者可迅速发生昏迷,口角可有白色或粉红色泡沫样分泌物溢出可以闪电式死亡。

②呼吸系统 气促气喘、胸前区有压迫感和堵塞感,肺水肿、呼吸困难、紫绀等。

③其他 恶心、呕吐、心肌损害、尿常规异常,二氧化碳结合力降低。

④皮肤接触液氮还可引起严重的化学性灼伤。

应急处理

立即移离现场吸氧保暖,如昏迷者进行心肺脑复苏,吸氧送高压氧舱;早期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或用纳洛酮是心肺脑复苏有效药物之一;早期应用脱水药物,预防和控制脑水肿,保护心肌;对症治疗防治肺水肿,纠正酸中毒,必要时应用冬眠疗法,还应抗感染,用脑细胞活化剂,能量合剂等。

案例分析

因下贮罐检修设备,氮气逸出引起氮气窒息23例,其中男22人,女1例,均为工人。现场还死亡1例。

主要症状 16人昏迷,17人头昏,11人乏力,13人头痛,11人恶心,8人呕吐,18人胸闷,19人气憋,3人痰中带血,3人睡眠障碍,3人记忆力减退。

检查发现8例结膜出血,7例咽部充血,呼吸不规则有4人,躁动5人,尿失禁3人,抽搐4人,发绀6人,呼吸音粗糙7人,心动过速9人,腱反射亢进3人,体温升高4人,有10个人病理反射阳性,全部病例均进行血、尿常规检查及胸部X线检查,除3例WBC升高(15200-19600/mm3)外余均正常。

事故原因分析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误入或盲目进入充满氮气的空罐槽车或设备内进行检修、操作。因设备中含氮气过高可立即引起窒息死亡,由于缺乏急救知识,在互救中又造成多人在同一环境中同时发生窒息事故。因此我们要经常开展安全生产教育,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并学会自救互救急救知识。

(6)氢化三联苯

理化性质

相对密度1.234,熔点213℃,沸点405℃,闪点207℃,固体,易燃,溶于有机溶剂。

毒性 有三种异构体。用作导热体及原子反应堆之冷却液,毒性小,蒸气压低。引起职业中毒的可能性极小。

高温时热媒可造成人员烫伤。

预防措施 操作过程应尽量减少接触,填加或卸料时,要戴防护手套,防护眼镜,处理高温热媒时,应佩戴防毒面具。工作场所防泄漏,加强通风,循环系统应密闭,并采用唇焊密封。灭火时可用泡沫、干粉、CO2,但不许用水。

(7)二氧化钛(TiO2)

理化性质

相对密度4.17,熔点1825℃。白色粉末。不溶于水、稀碱和稀酸,可溶于热的浓硫酸、盐酸和硝酸。二氧化钛的化学性质相当稳定,在一般情况下不与大部分化学试剂发生作用。

毒性 本品属低毒类。动物吸入氧化钛粉尘,未能证明对肺组织有特殊毒性作用。

临床表现

工业上接触钛粉尘对人体健康无明显影响。长期接触钛粉尘的工人,未见呼吸功能及血象改变。据Elo等报道,三名接触二氧化钛九年的钛颜料厂工人的肺组织轻度纤维化,肺间质沉淀物及肺淋巴结中发现钛颗粒。多数学者认为钛粉尘不会引起肺纤维化。亦未产生接触性皮炎、过敏性反应和从皮肤吸收。

预防 大量微小钛粉尘可着火爆炸,因此作业场所应有良好通风防尘设施及应有防火防爆设备。

(8)甲苯

理化性质

无色、带甜味、有芳香气味的液体,沸点110.7℃,蒸气密度3.14g/L,蒸气压4.0kPa(26.04℃),爆炸极限1.2~7.0%。不溶于水而溶于乙醇、氯仿、丙酮、乙醚以及一般有机溶剂。

甲苯由呼吸道进入体内。

毒性 甲苯属低毒类,大鼠经口LD50 1g/Kg。甲苯主要对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对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尚可能引起肝、肾甚至心脏损害,有致癌、致畸和致突变作用。

临床表现

急性中毒 甲苯大量吸入后有明显的中枢神经系统和自主神经的麻醉作用;轻者眩晕、无力、步态不稳、兴奋,重者有恶心、呕吐、定向力障碍、意识模糊以至抽搐、昏迷等。

慢性影响常有神经衰弱综合征,长期接触可有角膜炎、慢性皮炎及皲裂等。

应急处理 与一般麻醉性气体中毒的急救相同。将病人移至空气新鲜场所,给予精神安慰,中毒较重者给予吸氧的及时对症处理,并及时送入医院救治。

(9)三甘醇

理化性质

为无色或淡黄色、粘稠、吸湿的液体。无臭味。分子量150.17,密度1.125g/cm3(20℃/20℃),沸点287.4℃,蒸气压1.33×10-4Kpa(20℃)。能与水及大部分低脂肪醇类、酮类、酯类和低分子量卤代烃类混溶。

主要经胃肠道侵入机体。因蒸气压低,大量吸入中毒可能性不大。动物实验显示,本品并不代谢成草酸,大部分以原形从尿中排出。

毒性 属微毒类。对皮肤刺激性极弱,用其滴入兔眼有弱刺激性。大鼠经口LD50 16.8ml/Kg。以含本品1%、2%和4%的饲料喂养大鼠2年,未见不良影响。亦未见经皮肤吸收中毒的报道。

(10)氢氧化钠(NaOH)

理化性质

氢氧化钠(NaOH)(又名烧碱;苛性碱;火碱)分子量40.00,相对密度2.13,熔点318℃,沸点1390℃。纯品为无色透明的晶体。工业品含有少量氯化钠和碳酸钠,为白色不透明固体,有块状、片状、粒状和棒状。易溶于水,同时强烈放热。溶于乙醇和甘油。露放空气中吸收空气中的水和二氧化碳。水溶液显强碱性,对皮肤、织物、纸张有强腐蚀性。吸收二氧化碳而成碳酸钠。

主要毒作用

氢氧化钠为强碱性物质,具有腐蚀和刺激作用。氢氧化钠使体内脂肪皂化,使组织胶凝化变为可溶性化合物,破坏细胞膜结构,使病变向纵深发展。

临床表现

皮肤接触高浓度氢氧化钠,特别是湿皮肤,能引起比酸更深而广泛的灼伤。经常接触的工人,可有不同程度的慢性皮肤病。在前臂和手部患者有深浅不一的“鸟眼状”溃疡,常易感染。即使和稀的氢氧化钠溶液接触也能使指甲变薄、变脆,甚至毁损。

要特别警惕氢氧化钠对眼的损害,即使很少量进入眼中也很危险,会破坏角膜、结膜、甚至虹膜,造成灼伤。由于碱性物质渗透力强,将向深部和邻近组织渗透。角膜上粘附碱粒以及结膜皱折、凹陷处的碱液都可继续引起有害作用,若不及时彻底处理,往往造成视力减退,甚至失明,因此应特别重视。角膜上皮受损可出现白斑,边缘有广泛的出血和水肿。如碱液很稀,初诊时眼损害轻微,数天后可出现迟发性损害,不可疏忽。浓度较高(5% NaOH)时,使角膜上皮大片脱落,广泛坏死,白斑形成,溃疡穿孔,角膜及眼内组织损伤,很快导致视力丧失。

应急处理 眼部溅入氢氧化钠溶液,在事故现场立即用自来水或清洁水冲洗,冲洗时间至少10~15min。随即送往附近医院进一步医治。

(11)硫化氢(H2S)

理化特性

硫化氢为具有臭鸡蛋样气味的无色易燃气体,比重比空气重,能溶于水,遇水反应形成氢硫酸。

毒作用

主要经呼吸道吸入。为刺激性、窒息性气体,毒性极强。不仅引起上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还能抑制细胞色素氧化酶导致细胞内窒息,引起脑、肺、心等多脏器损害。

临床表现

中枢神经系统损害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全身乏力、焦虑、烦躁、意识障碍、抽搐、昏迷、大小便失禁、全身肌肉痉挛或强直,最后可因呼吸麻痹而死亡。高浓度吸入可使患者立即昏迷,甚至在数秒钟内猝死;眼刺激表现为眼刺痛、异物感、流泪畏光、眼结膜充血、水肿;呼吸道刺激有咳嗽、声音嘶哑等,严重者肺水肿。

应急处理 急性中毒时,迅速将病人移离中毒现场,脱去被污染衣服,注意保暖。有昏迷者立即高压氧治疗;发生猝死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心肺复苏术;眼部出现刺激症状时,可用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并滴用抗生素眼药水,预防感染。

(12)二氧化硫

理化性质

二氧化硫为无色有强烈辛辣刺激性的不燃性气体。密度2.3 g/L,溶点-72.7℃,沸点-10℃。溶于水、甲醇、乙醇、硫酸、醋酸、氯仿和乙醚。易与水混合,生成亚硫酸(H2SO3)随后转化为硫酸。在室温及392.266~490.3325Kpa(4~5kg/cm2)压强下为无色流动液体。

毒性

二氧化硫主要经上呼吸道吸收,鼻咽部可吸收吸入量的90%以上。亦可由眼结膜吸收。属中等毒类,对眼和呼吸道有强烈刺激作用,吸入高浓度二氧化硫可引起喉水肿、肺水肿、声带水肿及(或)痉挛导致窒息。

临床表现

① 急性中毒 吸入二氧化硫后很快出现流泪、畏光、视物不清、鼻、咽、喉部烧灼感及疼痛,咳嗽等眼结膜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较重者可有声音嘶哑、胸闷、胸骨后疼痛、剧烈咳嗽、心悸、气短、头痛、头晕、乏力等。严重者发生支气管炎、肺炎、肺水肿、甚至呼吸中枢麻痹,如当吸入浓度高过5240mg/m3,立即引起喉痉挛、喉水肿、迅速死亡。液态二氧化硫污染皮肤或溅入眼内,可造成皮肤灼伤和角膜上皮细胞坏死,形成白斑、疤痕。

② 慢性影响 长期接触低浓度二氧化硫,引起嗅觉、味觉减退、甚至消失,头痛、乏力、牙齿酸蚀、慢性鼻炎,咽炎,气管炎,支气管炎,肺气肿,肺纹理增多,弥漫性肺间质纤维化及免疫功能减退等。

处理原则

吸入者,立即将患者移离有毒现场,呼吸新鲜空气或氧气、雾化吸入2%~5%碳酸氢钠+氨茶碱+地塞米松+抗生素。密切观察不少于48小时,并对症治疗,重者立即送就近医院医治。

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彻底冲洗眼结膜囊及被液体二氧化硫污染的皮肤。

6.2.3 物理性有害因素

(1)噪声

噪声对人体的影响

噪声对人体的影响是全身性的,既可以引起听觉系统的变化,也可对非听觉系统产生影响。

①听觉系统 长期接触较强烈的噪声引起听觉器官损伤的变化,一般是从暂时性听阈位移逐渐发展为永久性听阈位移。

根据损伤的程度,永久性听阈位移又分为听力损失或听力损伤以及噪声性耳聋。噪声性耳聋是我国法定职业病。

②噪声对神经系统影响 听觉器官感受噪声后,可引起一系列神经系统反应。出现头痛、头晕、心悸、睡眠障碍和全身乏力等神衰综合症。还有的表现记忆力减退和情绪不稳定(如易激动等)。视力清晰度及稳定性下降等。自主神经中枢调节功能障碍主要表现为皮肤划痕试验反应迟钝。

③噪声对心血管系统的影响 在噪声的作用下,心率可表现为加快或减慢,心电图ST段或T波出现缺血型改变。早期可表现为血压不稳定,长期接触较强的噪声可以引起血压升高。

④噪声对内分泌及免疫系统的影响 在中等强度噪声(70-80dB)作用下,肾上腺皮质功能增强;而高强度(100dB)噪声作用下,功能减弱。同时接触噪声工人的免疫功能降低,并且接触噪声时间愈长,变化愈显著。

⑤噪声对消化系统及代谢功能的影响 在噪声影响下,可以出现胃肠功能紊乱、食欲不振、胃液分泌减少、胃紧张度降低、胃蠕动减慢等变化。

⑥噪声对生殖功能及胚胎发育的影响 实验动物在噪声影响下,初期卵巢功能亢进,后期功能下降,性周期紊乱,生仔率下降。噪声对胎儿发育也有一定影响,可使胎儿心率加快等。

⑦噪声对工作效率的影响 噪声对谈话、听广播、打电话、阅读、上课都会带来影响。当噪声达到65dB以上,就干扰了普通谈话。在噪声干扰下,人们感到烦躁,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不仅影响工作效率,而且降低工作质量。在车间及矿井等许多作业场所,由于噪声的影响,掩盖了异常信号或声音,容易发生各种工伤事故。

临床表现

噪声性聋的基本症状是耳鸣,听力下降,头痛及头晕等。

①听力下降 噪声对人体听力损伤多表现双侧对称性、进行性的听力下降。早期表现是高频听力损伤,主观上不易感觉出来。

②耳鸣 噪声对听觉系统的影响,除了引起听力下降外,还要引起另一重要的症状耳鸣。一般以为耳鸣是噪声性聋的早期症状之一,耳鸣多为双侧性、高音调、间歇性。

③噪音对人体的其他影响,除上述症状外,还可以有头痛、头晕、烦燥、失眠、多梦、易疲倦、注意力减退、抑郁、血压升高、心动过缓或过速,呼吸加快,有时还有幻听、痛听、听声耳痒,闻声呕吐等症状。长期暴露于噪声环境后还可能出现显著的平衡失调,噪声还可引起眩晕。

(2)高温

聚酯生产过程是在260℃以上高温下进行,采用热媒对反应器和管线作加热和保温。

高温作业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局部作用可引起烫伤。

中暑性疾病是在高温环境下,因“热”的作用而发生的一种急性疾病,故亦称为急性热致疾病,包括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

人在热环境下长期工作和生活,可因热的远期慢性作用而使健康受损,热对人长期慢性作用所引起的疾病可称为慢性热致疾病。慢性热致疾患的主要临床表现:胃肠功能障碍;慢性热疲劳;维生素B不足;在高温、高湿(闷热)环境下劳动,易发生皮疹即热痱子。

临床表现

① 热射病 多数患者起病急,少数有数小时至一天左右的前驱期,表现无力、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和多尿。典型症状为急骤高热,肛温常在41℃以上;皮肤干燥,灼热而无汗;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表现嗜睡谵妄、昏迷、抽搐,由于高热致全身热损伤,重症患者可有肝、肾功能异常,如血清ALT、AST及LDH升高,可出现蛋白尿及血尿素氮升高;血清羟丁酸脱氨酶(HBD)和肌酸磷酸激酶(CPK)升高等。

② 热痉挛 临床表现特征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肌痉挛以四肢、咀嚼肌及腹肌等经常活动的肌肉为多见,尤以腓肠肌为明显。痉挛呈对称性,时而发作,时而缓解,轻者不影响工作,重者疼痛甚剧。患者神志清醒,体温多正常。

③ 热衰竭 一般起病急,主要临床表现先有头昏、头痛、心悸、恶心、呕吐、出汗、面色苍白,继而昏厥、血压短暂下降。通常昏厥片刻即清醒,一般不引起循环衰竭,体温多不高。此类型以老年人或心血管疾病患者较多。

6.2.3 放射性物质(电离辐射)

放射性损伤

(1)急性放射病 可由放射线外照射、内照射或内外混合照射引起,是指人体一次或短时间(数日)内分次受到大剂量照射引起的全身性疾病。外照射引起的急性放射病根据其临床特点和基本病理改变,可分骨髓型、肠型、脑型三种类型。其病程一般可分为初期、假愈期、极期和恢复期四个阶段。

① 骨髓型急性放射病(造血型急性放射病) 以白细胞数减少、感染、出血等为主要临床表现,具有典型阶段性病程的急性放射病。

②肠型急性放射病 该病除造血系统严重损伤外,以胃肠道损伤为基本病变,以频繁呕吐、严重腹泻以及水电解代谢紊乱为主要临床表现。

③ 脑型急性放射病 以脑组织损伤为基本病变,以意识障碍、定向力丧失、共济失调、肌张力增强、抽搐、震颤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

(2)慢性放射病

也可由外照射或内外混合照射引起。外照射慢性放射病是指在较长时间内连续或间断受到超剂量限值的外照射,并达到一定剂量当量后引起的以造血组织损伤为主,伴有其他系统损伤的全身性疾病。

(3)放射性皮肤疾病

包括急性、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和放射性皮肤癌。

急性放射性皮肤损伤是局部皮肤受到大剂量电离辐射作用而引起的损伤,其临床表现:损伤可累及皮下、肌肉、骨骼和脏器,产生出血和坏死;皮肤损伤创面病程迁延,不易愈合;疼痛剧烈、难忍;恶性率较高。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其临床表现:皮肤色素沉着或脱失、粗糙、指甲灰或纵脊色指甲;皮肤角质过度、皲裂或萎缩变薄;皮肤坏死产生溃疡,肌腱挛缩,关节变形和功能障碍。

(4)放射性白内障

是指受到一定剂量的放射线照射后产生晶状体混浊影响视力而致的放射性眼病。放射性白内障的临床表现:晶状体混浊最早在晶状体后囊下中轴区出现空泡、点状、线状混浊、继之发展为环状,然后形成盘状混浊。当晶状体混浊显现弥漫性改变后,与老年性和其他继发性白内障则无法鉴别。

(5)放射性肿瘤

是指接受放射线照射后发生的与所受该照射具有一定程度病因学联系的恶性肿瘤。放射性肿瘤的发生无剂量阈值,但与靶器官的吸收剂量、接受射线的种类、照射条件、开始受照时间和照射延续时间有关,同其他化学致癌物。引起的肿瘤常见的有:白血病、甲状腺癌、乳腺癌、肺癌和骨肿瘤等。

此外,放射可产生遗传效应,引起生殖系统损伤和细胞基因突变和染色体畸变,而影响胚胎发育导致胎儿畸形,或发生流产、死产等,也可影响幼儿智力发育。

6.3 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分级及职业接触限值

6.3.1 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毒物和粉尘职业接触限值(见表7)

表7       毒物和粉尘职业接触限值     

危害因素

职业接触限值(mg/m3)*

MAC

PC-TWA

PC-STEL

其他粉尘 (游离SiO2含量低于10%)

-

8

10

二氧化钛粉尘(总尘)

-

8

10

对苯二甲酸

-

8

15

乙二醇

-

20

40

乙醛

45

-

-

锑及其化合物(按Sb计)

-

0.5

1.5

氢化三联苯

-

0.5**

-

甲苯(皮)

-

50

100

氢氧化钠

2

-

-

硫化氢

10

-

-

二氧化硫

-

5

10

*  引自《工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  引自美国ACGIH的标准,单位为ppm

(2) 噪声接触限值

噪声工作地点及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的要求,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h,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85 dB(A)。对于操作人员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h的场合,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增加3 dB(A)的原则确定其噪声声级限值见表8。            

表8     工作地点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

日接触噪声时间(h)

卫生限值dB(A)

8

85

4

88

2

91

1

94

1/2

97

1/4

100

1/8

103

最高不得超过115 dB(A)

    生产性噪声传播至非噪声作业地点的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见表9。            

表9     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

地点名称

卫生限值dB(A)

工效限值dB(A)

噪声车间办公室

75

不得超过55

非噪声车间办公室

60

会议室

60

计算机室、精密加工室

70

(3)高温作业卫生标准

按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分为<30℃和>30℃两类地区,每类按体力劳动强度指数提出本卫生评价标准,作业场所综合温度(℃)应不超过下表规定的限值。

                    高温作业场所综合温度上限值     

体力劳动强度指数

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分区*

     <30℃地区

>30℃地区

≤15

~20

~25

≥25

31

30

29

28

32

31

30

29

注:*所示温度为干球温度。  仪征地区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采用32℃

   (4)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检测仪表泄漏射线控制量,见下表。

              检测仪表的使用场所和相应的泄漏射线控制量

检测的使用场所

距边界外下列距离处的剂量当量率H控制量,μSv/h

5cm

100cm

对人员的活动范围不限制

H<2.5

H<0.25

在距源容器的1m区域内很少有人停留

2.5≤H<25

0.25≤H<2.5

在距源容器外表面3m的区域内不可能有人进入,或放射工作场所划出了监督区和非限制区

25≤H<250

2.5≤H<25

只能在特定的放射工作场所使用,并按控制区、监督区、非限制区分区管理

250≤H<1000

25≤H<100

具有屏蔽防护措施,使非放射工作人员可能到达的任何位置上的剂量当量率小于2.5μSv/h。

6.3.2  项目职业病危害程度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硫化氢、锑及其化合物是卫生部高毒物品目录(2003年版)中的高毒化合物,放射性液位计(钴60)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002年3月28日卫生部令第22号发布)要求,本建设项目为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在初步设计中进行卫生审查。

6.4  职业卫生类比调查结果

本项目为仪征化纤16万吨聚酯专用料项目,涤纶一厂聚酯十一单元生产线与本项目的生产能力和生产规模以及生产工艺基本相近,因此,采用该单元2003年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监测结果作为本项目的类比资料。

6.4.1  类比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测试结果及作业分级

(1)               粉尘浓度与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①二氧化钛粉尘浓度

仪征化纤涤纶一厂聚酯车间空气中二氧化钛浓度测试结果,见下表。

             涤纶一厂聚酯车间空气中二氧化钛浓度(mg/m3)

采样地点 ( 部位)

卫生

标准值*

测定结果

日接触时间

(分钟)

TWA

结论

范围

均值

聚酯车间一线聚酯岗位

8

 

 

 

0.1

 

聚酯车间一单元四楼二氧化钛库房

10

0.5-1.0

0.7

60

 

合格

*注:卫生标准值引自《工作场所有害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PC-TWA

②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按《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GB5817-86)进行。

粉尘作业分级原则

作业地点粉尘浓度超标倍数、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是粉尘作业分级的三项指标,分别用B、C、I表示。

三项指标的确定

作业地点粉尘浓度超标倍数B

以工作地点实际测定的粉尘超标倍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超标倍数B的计算公式:B=Mc/Ms-1

   式中: Mc—为测定的粉尘浓度均值,mg/m3

      Ms—为该种粉尘在TJ36—79表中的MAC,mg/m3

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C,见下表。       

 粉尘中游离SiO2 含量分级表

游离SiO2含量(%)

≤10

10.1-40

40.1-70

>70

分级参数C

1.0

2.5

5

7.5

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I,见下表。

   

体力劳动强度的分级参数表

体力劳动强度级别

接尘时间肺总通气量(升/日·人)

≤4000

>4000-6000

>6000-8000

>8000

分级参数(I)

1.0

1.5

2.0

2.5

    粉尘作业分级指数G的计算  G=B×C×I

分级级别标准,见下表。

  分级级别标准

分级指标值G

0

≤7.5

≤30

≤120

>120

分级级别

0

粉尘作业分级 

类比资料粉尘作业危害程度为0级,属于安全作业。

(2)毒物浓度与毒物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①毒物(对苯二甲酸、乙二醇、氢化三联苯、乙醛)浓度,见下表。

涤纶一厂聚酯车间十一单元车间空气中毒物浓度测试结果(mg/m3)

采样地点

毒物

卫生

标准值*

结果

日接

触时间

(分钟)

TWA

结论

范围

均值

切片工段((十一单元)

 

8

 

 

 

0.02

合格

聚酯车间 十一单元一楼21V01底部

对苯二甲酸

15

0.03~0.04

0.03

10

 

 

聚酯车间 十一单元二楼21V01平台

对苯二甲酸

15

0.25~0.32

0.03

10

 

 

聚酯车间 十一单元三楼21W01

对苯二甲酸

15

0.37~0.46

0.42

10

 

 

 

切片工段((十一单元)

 

20

 

 

 

0.19

合格

聚酯车间 十一单元一楼27V01

乙二醇

40

1.99~2.96

2.36

5

 

 

聚酯车间 十一单元一楼23V02

乙二醇

40

1.26~4.21

2.73

10

 

 

聚酯车间 十一单元二楼乙二醇换热器

乙二醇

40

1.05~3.01

1.87

10

 

 

聚酯车间十一单元四楼真空泵27P07A-B

乙二醇

40

2.17~5.48

3.41

10

 

 

 

聚酯车间 十一线聚酯岗位

 

 

 

 

 

<0.1

合格

聚酯车间 十一单元二楼

氢化三联苯

0.5**

<0.1

<0.1

45

 

 

聚酯车间 十一单元二楼热媒泵房

氢化三联苯

0.5**

<0.1~1.2

<0.6

10

 

 

聚酯车间 十一单元三楼

氢化三联苯

0.5**

<0.1

<0.1

45

 

 

聚酯车间 十一单元四楼

氢化三联苯

0.5**

<0.1~1.2

<0.7

15

 

 

 

切片工段((十一单元)

 

 

 

 

 

 

 

聚酯车间 十一单元二楼熔体过滤器

乙醛

45

0.12~0.44

0.22

10

 

合格

聚酯车间 十一单元三楼24R01底部取样口

乙醛

45

0.57~0.80

0.69

10

 

合格

聚酯车间 十一单元四楼真空泵24P03A-3

乙醛

45

0.18~0.50

0.29

10

 

合格

                   

注: *卫生标准值引自《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引自美国ACGIH的标准中TWA,单位为ppm

②毒物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毒物浓度超标倍数是有毒作业分级的三项指标,分别用D、L、B表示。

三项指标的确定

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权数D,见下表。

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毒物危害程度级别

D

Ⅰ级 (极度危害)

8

Ⅱ级 (高度危害)

4

Ⅲ级 (中度危害)

2

Ⅳ级 (轻度危害)

1

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权数L,见下表。

以有毒作业劳动时间为计算依据,见下表。

     有毒作业劳动时间分级

有毒作业劳动时间(h)

L

≤2

1

>2-5

2

>5

3

         毒物浓度超标倍数B

    以工作地点实际测定的毒物超标倍数值作为计算依据。超标倍数B的计算公式:B=Mc/Ms-1

  式中: Mc—为测定的毒物的浓度均值,mg/m3

     Ms—为该种毒物在TJ36-79中的MAC,mg/m3

分级指数C的计算

分级指数C的计算公式:C=D×L×B;

式中: D—毒物危害程度级别权数;

      L—有毒作业劳动时间权数;

      B—毒物浓度超标倍数。

分级级别,见下表。

 

 

 

毒物分级指数与级别

指数范围

级     别

 C≤0

0级(安全作业)

0<C≤6

一级(轻度危害作业)

6<C≤24

二级(中度危害作业)

24<C≤96

三级(高度危害作业)

C>96

四级(极度危害作业)

根据类比资料监测结果,毒物作业危害程度分级为0级,属安全作业。  

(3)噪声监测结果与噪声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①类比资料聚酯车间的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

涤纶一厂作业场所噪声强度测定结果(dBA)

监测点

卫生标准值dB(A)

测试强度

dB(A)

接触时间

(min)

LAeq

结论

切片工段(十一单元)

 

 

 

84

 

聚酯车间十一单元一楼

100

88-89

15

 

合格

聚酯车间十一单元一楼切片输送机房

100

94-96

15

 

合格

聚酯车间十一单元二楼

94

83-85

45

 

合格

聚酯车间十一单元二楼切粒机房

100

95-97

15

 

合格

聚酯车间十一单元二楼值班室

75

77

300

 

超标

聚酯车间十一单元三楼

94

80-82

45

 

合格

聚酯车间十一单元四楼

100

80-81

15

 

合格

*注 卫生标准值引自《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

②噪声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指数法计算公式:I=(LW-LS)/6

式中I—为噪声危害指数

LW—为噪声作业实测工作日等效连续A声级

LS—为接噪时间对应的卫生标准,dB

6—为分级常数

   分级级别指数表见下表。

                       指数表

噪声危害指数

指数范围

级别

安全作业0

I≤0

0

轻度危害1

0<I≤1

中度危害2

1<I≤2

高度危害3

2<I≤3

极度危害4

3<I

类比资料噪声作业分级为0级,属安全作业。聚酯车间十一单元二楼值班室噪声强度超标。

(4)放射性物质监测结果与评价

仪征化纤涤纶一厂同类装置放射卫生监测结果,见下表。

放射性物质监测结果(液位仪Co-60放射源)

编号

测  试  地  点

标准值

(μSv/h)

剂量当量率测试值

(μSv/h)

1

浆料管线下方1米处

2.5

1.17

2

浆料管线距地面1.5米处

25

0.70

3

25R01罐体南侧距表面0.05米处

25

0.16

4

25R01罐体西侧距表面0.05米处

25

0.16

5

25R01罐体北侧距表面0.05米处

25

0.41

6

27R01罐体南侧西部距表面0.05米处

25

0.17

7

27R01罐体南侧中部距表面0.05米处

25

0.14

8

27R01罐体南侧东部距表面0.05米处

25

0.20

9

27R01罐体东侧距表面0.05米处

25

2.22

10

27R01罐体东侧距表面1米处

2.5

0.70

11

27R01罐体北侧东部距表面0.05米处

25

0.26

12

27R01罐体北侧中部距表面0.05米处

25

0.20

13

27R01罐体北侧西部距表面0.05米处

25

0.27

 

注:上述检测结果均未扣除本底值。

类比资料液位仪Co-60放射源所在部位放射剂量当量测试值均不超标。

6.4.2 类比项目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聚酯装置为半敞式厂房,以自然通风为主。在装置内通风不畅处设机械排风系统。过滤器清洗间、化验室等均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设置了机械排风装置。热媒站采用露天布置,热媒储罐和热媒地下低点排放罐布置在围堤内。热媒排放槽中设有氮气保护。

6.4.3 类比项目职业病危害程度分析

从提供的类比资料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毒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监测浓度(或强度)及危害程度分级结果表明:粉尘、毒物、噪声均属安全作业,但聚酯车间十一单元二楼值班室噪声超标。液位计放射剂量当量测试值均不超标。高温作业因无测定结果,未进行高温作业分级。

根据上述分析,虽然未能提供其它化学物的类比测定资料,但在正常生产,设备良好,各项卫生技术措施运转正常前提下,一般作业场所的有害化学物浓度应能控制在较低水平。

6.4.4 类比项目职业病发病情况

 

2003年度类比项目聚酯车间职业病健康体检结果:聚酯车间共体检126人,听力观察对象有25人(观察对象Ⅰ级16人,观察对象Ⅱ级6人,观察对象Ⅲ级3人)占体检人数的19.8%;轻度听力损伤1人;脂肪肝10人,占体检人数7.9%;胆囊息肉、胆结石各4人,分别占体检人数3.1%。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