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云南省安监局上报征求意见稿),前 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导则由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本导则由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处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前 言
1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
5 评价依据
6 评价范围
7 评价方法
8 评价程序与内容
附录A(资料性附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应收集的主要资料
附录B(规范性附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评价报告书的章节与内容组成
1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目的和基本原则、依据、内容、方法、程序和报告编制要求等。
本导则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已经投产并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煤矿除外)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各行业或领域可根据《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和本导则规定的原则制订评价细则。
本导则不包含涉及放射性和煤矿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2011]第五十二号
《云南省职业病防治条例》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9]第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国发[1987]105号
《使用有毒物品工作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352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2]第47号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2]第48号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12]第49号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1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
《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 [2003]142号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
《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2011]86号)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16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GBZ/T 18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189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GBZ/T 19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GBZ/T 194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
GBZ/T 195 有机溶剂工作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
GBZ/T 197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
GBZ/T 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GBZ/T 204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信息指南
GBZ/T 205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GBZ/T 223 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
GBZ/T 225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GBZ/T 229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GBZ/T 230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J 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GB/T 934 高温作业环境气象条件测定方法
GB/T 4754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T 5699 采光测量方法
GB/T 5700 照明测量方法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13861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 14440 低温作业分级
GB/T 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T 23466 护听器的选择指南
GB/T29639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GB 500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 50033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AQ/T8008 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用人单位
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例如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
3.2
职业病危害
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及其他健康影响的各种危害。
3.3
工作场所
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及其他健康影响的各种危害。
3.4
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活动中影响劳动者健康的、存在于生产工艺过程以及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中的各种危害因素的统称。
3.5
职业病危害作业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3.6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他职业病防护措施与效果、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影响情况等进行的综合评价。
3.7
职业接触限值
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3类,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限值和最高容许限值。
3.8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接触某种或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
3.9
职业病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10
职业禁忌证
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劳动者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3.11
关键控制点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以及可引起的职业病种类分析其危害风险度,并通过现场调查结合岗位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分别对各评价单元作出职业病危害程度大小的结论,选择危害程度(风险)较大的单元或作业点,确定为该项目重点防护的单元或作业点,即关键控制点。
3.12
职业病防护设施
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3.13
个人防护用品
又称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指劳动者在劳动中为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而穿戴、配备以及涂抹、使用的各种物品的总称。
3.14
应急救援设施
在工作场所设置的报警装置、辐射剂量测量设备、个人剂量监测设备、现场急救用品、洗眼器、喷淋装置等冲洗设备和强制通风设备,以及应急救援使用的通讯、运输设备等。
3.15
评价单元
根据建设项目或用人单位的特点和职业病危害评价的要求,将建设项目或用人单位的生产工艺、设备布置或工作场所划分成若干相对独立的部分或区域。
3.16
职业卫生调查
对评价对象的职业卫生管理以及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及工作环境的卫生学调查。
3.17
辅助用室
是指评价对象依据其卫生特征状况所设置的工作场所办公室、卫生用室(浴室、存衣室、盥洗室、洗衣房)、生活用室(休息室、食堂、厕所)、妇女卫生室、医务室等。
3.18
工作日写实
在生产劳动现场,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的整个工作日内的各种活动及其时间消耗,按时间先后的顺序连续观察、如实记录,并进行整理和分析。
4 评价目的和基本原则
4.1 目的
4.1.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从源头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4.1.2 明确用人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以及职业卫生管理状况,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出职业病控制措施的建议。且针对不同用人单位的特征,提出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和防护的具体要求。
4.1.3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4.1.4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管理和职业病危害申报提供依据。
评价目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个性化描述。
4.2 基本原则
4.2.1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用人单位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4.2.2 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保证评价工作的独立性和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准确,排除非技术人为因素的影响。
4.2.3 现状评价工作应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
4.2.4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4.2.5 现状评价中检测数据应符合国家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检测与评价工作应该符合相关行政主管管理部门对服务机构资质管理的要求及其相关工作规范规定。
4.2.6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5 评价依据
5.1 法律、法规、规章
我国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
5.2 规范、标准
我国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范、标准。
参照本导则2规范性引用文件,并根据具体评价内容增加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
5.3 基础依据
用人单位委托评价范围的设计资料及其职业卫生专篇、前(历)次职业卫生评价、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的预防性审查意见及运行情况的有关资料;职业卫生调查、职业卫生检测和健康监护资料;现状评价工作委托书等。
5.4 其他依据
与现状评价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如其他安全、环保等相关评价资料,以及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
6 评价范围与内容
6.1 范围
评价范围应包括该次评价委托方所委托评价的全部生产区域内的建筑物名称(编号)、建筑物层内功能区域布置、生产装置和辅助生产装置等参与生产的全部生产设施及生产内容等。外委作业也应纳入评价范围。
6.2 内容
主要包括用人单位的总体布局、建筑设计卫生、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其布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分布,作业方式及接触水平、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程度,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运行及其效果,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建筑卫生学和辅助用室,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等。必要时(受委托)还应对项目选址进行评价。
7 评价方法
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特点,通过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辐射防护屏蔽计算、职业健康检查等方法收集有关数据和资料,结合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配置情况和作业环境状况等,对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接触水平及职业健康影响程度进行评价,并可通过检查表法等评价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等。
职业病危害的常用评价方法按照“AQ/T 8008”《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附录A执行。
8 评价程序与内容
8.1准备阶段
8.1.1 收集资料与初步现场调查
接受用人单位委托、开展初步现场调查、签订评价工作合同、收集和研读相关技术设计资料以及安全、环保和职业卫生评价等资料。
收集的参考资料参见附录A。
8.1.2 编制评价工作方案
8.1.2.1 评价方案
是具体指导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技术文件。应以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为原则,概述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现状特征,明确评价范围、内容、方法及质量控制措施,并编制组织实施计划。
评价方案应在充分研读、评价有关资料和初步现场调查后编制。
8.1.2.2 评价方案内容
在对收集的有关资料进行研读与初步现场调查的基础上,编制评价工作方案并对其进行技术审核,确定质量控制要点等。评价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8.1.2.2.1 概述
简述用人单位概况、评价任务由来、评价目的等。
8.1.2.2.2 编制依据
明确编制目的,按照本导则条款5中的规定,列出适用于评价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以及用于评价的基础技术资料、其他有关资料等和前(历)次职业卫生评价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及设计阶段的审查意见等。
8.1.2.2.3 评价方法、范围及内容
根据用人单位的特点,选定适用的评价方法,确定评价范围、评价单元和评价内容。
8.1.2.2.4 职业卫生调查内容
在了解用人单位性质、原辅材料、产品、中间品、废弃物、地点等基本情况、生产设施的内容及日常运行情况和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开展职业卫生调查,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布、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与运行维护、应急救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等调查内容。
8.1.2.2.5 职业卫生检测方案
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项目、方法、检测点、检测对象和样品数等;确定所需检测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检测的项目、方法等;确定建筑卫生学检测的方法、仪器、条件、频次、检测点设置等内容。
8.1.2.2.6 组织计划
主要包括评价程序、质量控制措施、工作进度、人员分工、经费概算等。
8.2实施阶段
依据评价方案,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调查,收集相关资料,进行工作日写实、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其落实情况核查,档案资料的核实等,并收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用人单位应对现状评价过程中发现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缺陷或隐患进行整改。
8.2.1 职业卫生调查
8.2.1.1 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调查:主要调查用人单位成立时间、地理位置及主要自然环境概况、年度产值、资产总额、生产运行状况等基本情况。生产运行情况应主要调查最近一次职业卫生评价以来用人单位发生哪些变化,首次现状评价应简要分析自用人单位正式生产以来至此次评价前的历次变化以及现时运行情况(能力)。
8.2.1.2 总体布局调查:调查项目的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情况。
8.2.1.3 原辅料及产品调查:主要调查生产过程中使用原料、辅料、产品、中间产品、联产品、副产品的名称形态、储存和运输方式、年使用量或产量,以及化学品的组成成分等内容。
8.2.1.4 生产设备和设备布局调查:重点调查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设备的机械化、自动化和密闭化程度和设备布局情况。
8.2.1.5 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调查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散)源及其理化性质和发生(散)特点及分布情况等,开展工作日写实并调查劳动定员以及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相关情况。
8.2.1.6 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设施调查:调查所设置各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种类、地点及运行维护状况等;调查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存在的可导致急性职业损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理化性质和危害特点、可能发生泄漏(逸出)或聚积的工作场所等,以及所设置各类应急救援设施的种类、地点及运行维护状况等。
8.2.1.7 个人防护用品调查:调查各类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环境状况及其配备防护用品的种类、数量、性能参数、适用条件以及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等。
8.2.1.8 建筑卫生学调查:调查建筑结构、采暖、通风、空气调节、采光照明、微小气候等建筑卫生学情况。
8.2.1.9 辅助用室:调查工作场所办公室、生产卫生室(浴室、存衣室、盥洗室、洗衣房)、生活室(休息室、食堂、厕所)、妇女卫生室、医务室等辅助用室情况。
8.2.1.10 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调查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情况、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及其执行情况、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职业病危害的告知情况、职业卫生培训情况、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设施及演练情况、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状况、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等。
8.2.1.11 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调查职业健康检查的实施范围与种类,近3年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及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病人的处置情况。
8.2.1.12 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对最近一次职业卫生评价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
8.2.1.13 在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用人单位,协助并指导用人单位进行整改。调查原始记录应经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8.2.2 职业卫生检测
8.2.2.1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按照评价工作方案实施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根据GBZ 159、GBZ/T 160、GBZ/T189、GBZ/T 192确定采样点和采样方法,分析方法。符合个体采样条件的,应优先选用个体采样。并按照划分的评价单元,整理和分析其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作业工种(岗位)及其相关工作地点的作业方法、接触时间与频度以及接触水平检测结果等,并分析各个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引起的职业病以及其他健康影响等。
8.2.2.2 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测:
按照评价工作方案,根据相关检测规范,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种类及其性能参数进行检测。并按照划分的评价单元,整理和分析其所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位置、性能参数的检测结果以及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等。
8.2.2.3 建筑卫生学检测
按照评价工作方案,根据相关检测规范,对采暖通风、采光照明、微小气候等进行检测,并按照检测内容整理和分析检测结果。
8.2.3 职业病危害评价
8.2.3.1 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
按照划分的评价单元,针对其存在的各类职业病危害作业工种(岗位)及其相关工作地点,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结果并对照GBZ 2.1或GBZ 2.2标准等,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的符合性。
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超过标准限值时,应分析超标原因,并提出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建议。
8.2.3.2 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设施评价
按照划分的评价单元,针对其设置的各类职业病防护设施,根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调查结果、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检测结果以及职业健康监护调查结果等,并对照GB/T 16758等相关标准要求,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的合理性与有效性。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超过GBZ 2.1或GBZ 2.2标准限值时,应分析其所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防护设施改善建议。
在对可能发生化学品泄漏(逸出)或聚积的工作场所设置的各类应急救援设施,尤其是泄险沟(堰)、报警装置、事故通风、冲洗设备及急救用品等的种类、数量、设置地点及运行状况等进行调查基础上,对现场应急设施尤其是报警器的技术参数、设置位置、报警值的设定等进行综合性分析评价,作出符合性评价结论。
8.2.3.3 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评价
按照划分的评价单元,针对其存在的各类职业病危害作业工种(岗位),根据其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调查结果、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与检测结果以及职业健康监护调查结果,并对照GB/T 11651、GB/T 18664等相关标准要求,评价所配备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符合性与有效性。
对防护用品配备存在问题的,应提出针对性地改善措施建议。
8.2.3.4 总体布局与设备布局评价
根据总体布局和设备布局的调查结果,对照GB 50187、GB/T 12801、GBZ 1、GB 5083及 GB/T 12801等相关职业卫生法规标准要求,评价总体布局及设备布局的符合性。
8.2.3.5 建筑卫生学评价
根据建筑卫生学的调查与检测结果并对照GB/T 12801 及GBZ 1等相关标准要求,评价建筑结构、采暖、通风、空气调节、采光照明、微小气候等建筑卫生学的符合性。
8.2.3.6 辅助用室评价
根据职业卫生调查确定不同车间的车间卫生特征等级,结合辅助用室调查结果并对照GBZ 1等相关职业卫生法规标准要求,评价工作场所办公室、生产卫生室(浴室、存衣室、盥洗室、洗衣房)、生活室(休息室、食堂、厕所)、妇女卫生室、医务室等辅助用室的符合性。
8.2.3.7 职业卫生管理评价
根据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的调查结果,对照相关职业卫生法规标准要求,评价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内容的符合性。
8.2.3.8 职业健康监护评价
根据职业健康监护调查结果和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结果等,对照相关职业卫生法规标准要求,评价职业健康检查的实施、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以及检查结果的处置等的符合性。
8.2.4 提出措施建议
在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不足,从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体防护、职业健康监护、应急救援等方面,综合提出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具体整改措施与建议,以便用人单位在整改过程中予以实施。
8.2.5 给出评价结论
在全面总结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归纳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等的评价结果,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控制做出总体评价,并阐明是否达到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8.3 报告编制阶段
8.3.1 汇总实施阶段获取的各种资料、数据,完成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与资料性附件的编制,给出是否满足职业病防治要求的结论。
8.3.2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应全面、概括地反映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的结论性内容与结果,用语规范、表述简洁,并单独成册。
8.3.3 资料性附件应包括评价依据,职业卫生调查分析,辐射源项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有害性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建筑卫生学等检测过程、数据计算过程以及其他评价内容的调查、分析过程等技术性过程内容,以及评价对象立项文件、地理(区域)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等原始资料和其他应该列入的有关资料。
8.3.4 评价报告中应将现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缺陷或隐患列出,并提出整改建议。若评价过程中已实施了整改,则需有整改前、后的对比照片和检测结果。
8.3.5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的章节和内容组成以及报告书格式参见附录B和AQ/T8010-2013附录B。
8.4 报告评审阶段
评价报告按照《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的质量控制》要求,进行审核、修改,确保评价报告的规范性与科学性。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应收集的主要资料
A.1 国家、地方、行业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A.2 政府监管部门针对评价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文件。
A.3 评价项目相关资料: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职业卫生专篇、设计变更资料等;安全、环保和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及其行政审批文件。
A.4 历年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职业卫生检测与健康监护(含职业性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资料。
A.5 项目运行情况及历年整改情况等。
A.6 项目技术资料,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概况;
(2)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气象资料(主导方向、全年和夏季最小频率风向、风速、气温等);
(3)生产岗位设置情况、人员配备(男、女,农民工数量)及工作制度;
(4)主要原辅料、产品、中间品、废弃物名称、成分、物质安全数据说明书(MSDS)与年用(产)量;
(5)有关总平面布置、设备及其布局、建筑物内功能区域布置等设计图纸。
(6)生产工艺
(7)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8)个人防护用品配备
(9)辅助用室
(10)应急救援措施
(11)警示标识与警示说明
A.7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评价报告书的章节与内容组成
1 用人单位概况:用人单位名称、性质、规模、拟建地点、建设单位、项目组成、辐射源项、生产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及运行情况,以及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的简介等。
2 评价范围:明确实施评价的具体范围。
3 职业病危害评价:按照划分的评价单元,针对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种(岗位)及其相关工作地点,给出各个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水平及其评价结论;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发生(散)源或生产过程,给出所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合理性与有效性评价结论;针对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种(岗位),给出所配备的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及其符合性与有效性评价结论;针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给出所设置应急救援设施及其合理性与符合性评价结论。给出用人单位所采取的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应急救援措施、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及其法规符合性评价的结论,列出其中的不符合项。
4措施及建议:针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存在的不足,提出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具体整改措施与建议。
5评价结论:明确用人单位是否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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