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基于以上的工程分析和对类比企业的资料收集分析,我们对本项目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情况如表4.1。
由于本项目的主要生产及辅助生产车间每天运行24小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持续存在的。所有原料、辅料均为管道送入生产装置,自动化、密闭化程度较高,基本为有组织排放。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有组织排放量如下表。
表 4.1 无组织排放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情况
污染源名称
排气量
(m3/h)
危害因素名称
产生情况
治理措施
浓度
速率
产生量
(mg/m3)
(kg/h)
(t/a)
纤维素破碎
12500
棉尘
7000
87.5
700
布袋除尘
反应过程尾气
56800
环氧乙烷
10
0.568
0.56
水吸收
叔丁醇
905
51
360
纯化过程尾气
38000
丙酮
1333
50
397
烘干过程尾气
100000
丙酮
1485
149
1190
产品粉碎、混合、包装尾气
52500
粉尘
10000
525
4200
—
项目直接生产人员实行四班三运转,每班工作8小时,基本为巡检操作,每天巡检时间约为2-3小时。设备的维护由维护工程师进行,实验室有5名技术员,维护工程师、实验室技术员实行灵活的生产班次,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无固定接触频率。设备的维修工作将外包。
本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主要存在于无组织排放,正常生产情况下无组织排放情况如表4.2。原料、辅料的卸料、设备的维护、检修,应急事件等环节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是应该被关注的地方,在这些情况下,有害因素的浓度常较高,容易造成较大的危害。
表 4.2 无组织排放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情况
排放源
名称
位置
产生量t/a
源高度m
蒸馏过程
丙酮
蒸馏塔
4
30
叔丁醇
2
罐区
丙酮
罐区
0.5
10
叔丁醇
0.1
制冷系统
氨
制冷机
0.1
3
表4.1-1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职业病危害因素
接触岗位
主要接触部位
职业接触限值 ( mg/m3)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
MAC
PC-STEL
PC-TWA
引用标准
棉尘
粉碎 反应/结晶 维护
粉碎机 粉磨系统
-
3
1
GBZ2-2002
尘肺
硝酸
反应/结晶 罐区 维护
反应器 搅拌机 贮罐
-
-
-
氢氧化钠
反应/结晶 罐区 维护
反应器 搅拌机 贮罐
2
-
-
GBZ2-2002
化学性眼部灼伤/化学性皮肤灼伤
叔丁醇
反应/结晶 过滤纯化
罐区 维护
反应器 搅拌机 离心机 贮罐
-
-
尘肺
环氧乙烷
反应/结晶 罐区 维护
反应器 搅拌机 贮罐
-
5
2
GBZ2-2002
急性化学性中毒性多功能障碍综合征/化学性眼部灼/伤急性化学性中毒性心脏病/急性化学性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
丙酮
过滤纯化 干燥
蒸馏 罐区 维护
离心机 混合器
烘干器 蒸馏 贮罐
-
450
300
GBZ2-2002
化学性眼部灼伤
乙酸
维护 反应/结晶 库管
反应器 搅拌机 库房
-
GBZ2-2002
乙二醛
维护 反应/结晶 库管
离心机 混合器
烘干器 蒸馏 库房
-
-
-
乙二醇
反应结晶 过滤纯化 维护
反应器 搅拌机 离心机 蒸馏
-
40
02
GBZ2-2002
-
氮气
反应/结晶 过滤纯化 维护
贮罐,蒸发器 反应器 搅拌机
-
-
-
噪声
粉碎 反应/结晶 过滤纯化冷冻/空压 蒸馏 循环水 后处理 维护
设备运转产生
见表4.1-2
GBZ1-2002
噪声聋
高温
反应 室外操作人员
高温设备 室外巡检
见表4.1-3
GBZ1-2002
中暑
我国关于工作场所噪声和高温的职业卫生接触限值如下,分别摘自《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表4.1-2 工作场所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
日接触噪声时间(h)
卫生限值dB(A)
8
85
4
88
2
91
1
94
1/2
97
1/4
100
1/8
103
最高不得超过115 dB(A)
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的要求,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小时,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85dB(A)。对于操作人员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小时的场合,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增加3dB(A)的原则确定其噪声声级限值。
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声级的卫生限值
地点名称
卫生限值dB(A)
工效限值dB(A)
噪声车间办公室
75
不得超过55
非噪声车间办公室
60
会议室
60
计算机室、精密加工室
70
表4.1-3 高温作业场所综合温度上限值
体力劳动强度指数
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分区*
<30℃地区
≥30℃地区
≤15
31
32
-20
30
31
-25
29
30
≥25
28
29
注:*所示温度为干球温度。
按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分为<30℃和≥30℃两类地区,每类按体力劳动强度指数提出本卫生评价标准,作业场所综合温度(℃)应不超过上表规定的限值。
4.2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见附件MSDS。
4.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表4.1-1所示,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高毒物品目录》、卫生部关于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结合类比项目的职业卫生现场调查以及对项目的工艺分析情况,本项目可定为职业病危害一般建设项目。
1)环氧乙烷、丙酮、叔丁醇、乙酸
主要接触岗位为反应/结晶、过滤纯化、干燥、蒸馏和罐区。在委托方提供的检测资料中,除贮存罐A开口的叔丁醇的8小时TWA超过OSHA PEL 和 ACGIH TLV外,其他毒物的浓度均在以上标准的限值之下。该样超标的原因是因为检测时开口是打开的,处于非正常生产状态,叔丁醇易逸出。另外,混合器A和混合器C两个地点的丙酮检测结果分别为230ppm和200ppm,均高于我国PC-STEL 450mg/m3的要求。这说明混合器的密闭性存在一定的问题,在本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应该注意增加其密闭性,或者在工艺允许的前提下,采用或增加混合器内的负压,确保正常生产情况下,丙酮的浓度控制在最低水平。
2)硝酸、氢氧化钠、乙二醛、乙二醇
主要接触岗位为反应/结晶、过滤纯化和罐区,这部分毒物缺少类比检测资料,。硝酸、氢氧化钠、乙二醛是作为原料使用的,乙二醇是反应副产物。为其中乙二醛是有时替代丙酮使用的,使用量小。硝酸和氢氧化钠的挥发性不强,在管道密闭化生产的情况下,空气中浓度一般较小,其防护的重点是直接接触和泄露等环节。
3)总尘、呼吸性粉尘
主要接触岗位为粉碎和产品的包装。根据类比企业的检测资料来看,这些岗位的粉尘均得到有效的控制,现场浓度在职业接触限值之下。
委托方未能提供类比企业的噪声检测结果,亦无接触噪声职工的体检资料提供。根据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资料来看(如表
表
设备名称
等效声级值dB(A)
台数
所在车间
(工段)名称
治理措施
降噪效果
粉碎机
102
6
粉碎包装车间
室内隔声、减振
18
反应器搅拌机
84
3
反应车间
室内隔声、减振
13
离心机
83
6
纯化车间
室内隔声、减振
13
干燥机
86
1套
干燥车间
室内隔声、减振
15
纤维素传输系统
89
4套
露天
隔声、减振
7
纤维素粉磨系统
80
1套
破碎车间
室内隔声、减振
15
空压机
95
2
动力车间
室内隔声、减振
8
循环水塔
85
1套
循环水系统
距离衰减
8
冲洗搅拌系统
87
2套
纯化车间
室内隔声、减振
15
冷冻机
92
2套
动力车间
室内隔声、减振
10
本项目的维修将外包,故不属本次预评价范围,但业主应该将各场所、设备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告知维修方,并提供良好的个人防护。尤其应提醒检修工在进入有限空间如贮罐、容器内检修时,可接触高浓度的残留气体,引起中毒、窒息等急性事件的发生;毒物沾染并渗透衣物、手套等,可污染皮肤,引起职业性中毒,尤其是夏季炎热季节,工人衣着单薄,长时间从事维修作业,毒物可通过吸入和皮肤双重接触,引起急性职业中毒,因此,维检修设备应避开高温季节。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