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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普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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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3 20:55 我要评论( )

苏安监〔2013〕268号 各市安监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安监局: 为全面了解全省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基本情况,决定在江苏省范围内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普查工作(以下简称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普查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普查

  苏安监〔2013〕268号

  各市安监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安监局:

  为全面了解全省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基本情况,决定在江苏省范围内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普查工作(以下简称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普查,是有效履行职业卫生监管职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普查,了解全省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的情况,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主要因素、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等基本情况,为职业卫生基础信息库建设,建立职业卫生监管档案,推动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轨道创造条件;通过普查,为有效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等重点工作提供依据,为有的放矢开展职业卫生执法检查,遏制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提供保证。

  二、明确普查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

  1、目标任务

  力争到2014年底,全省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信息的录入,初步建立职业病危害基本现状数据库。

  2、普查内容

  普查内容主要包括全省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基本情况和工作场所基本情况等八项内容,具体见附件。

  3、方法步骤

  2013年第三季度,为准备阶段,完成开发普查信息软件。省局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升级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职业卫生管理自查自报信息系统,增加职业病危害现状普查信息模块,各地要结合隐患排查体系建设,配合南京本安仪表系统有限公司(省局委托)完成系统的升级安装工作。

  2013年底前,为逐步推进阶段。各地组织、督促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和试点乡镇登录填报职业卫生普查信息资料,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2014年,为全面推进阶段。各地组织、督促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填报普查信息,年底前,全部完成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普查信息录入以及资料统计、分析、汇总、上报工作。

  三、有序扎实开展普查工作

  1、高度重视,积极推进。此次普查是省局全面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现状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必须高度重视。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实。要挑选业务素质精、工作协调能力强的同志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分管领导要把普查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全程跟踪推进。省局将职业病危害现状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地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普查工作与隐患排查体系建设同步验收,没有完成职业病危害现状普查任务的地区将不作为隐患排查体系建设验收合格单位。

  2、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地要将普查工作与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卫生执法检查、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试点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先行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完成和正在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企业可先行登陆填报。要突出重点,把规模以上企业、存在高毒、高危粉尘的企业、易发生群体性职业病危害纠纷的企业以及近几年新发生职业病的企业作为普查重点,做到一个不漏进行系统普查。在此基础上,通过广泛发动,加大工作力度,有效推进普查工作全面开展。

  3、创新思路,高效推进。当前,全省职业病危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级人少事多的矛盾十分突出,各地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在普查工作中的作用。自行开发软件的市、县要确保填报内容与省局普查信息一致,并能够实现系统数据与省局对接上报,力求实现全省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卫生普查内容录入的“全覆盖”。各地要做好本地职业病危害普查信息的复核、汇总、统计分析、小结上报工作,确保普查信息的准确、真实。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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