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新疆自治区安全监管局从2015年1月至10月,在全区各地、州(市)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成立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组,采取资料审查与用人单位现场抽查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对全区各地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评估。自治区评估组按照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标准评估各地工作情况并打分,确定各地的职业病危害评估结果,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评估结果将纳入今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并由自治区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组对各地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结果逐一通报。
评估指标有9项,具体为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率、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实施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率、职业病危害防治监督覆盖率。
全区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是今年职业卫生监管的重点工作,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机构和人员,加强评估协助配合,如实提供评估材料,切实做好2015年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工作。为进一步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解决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防治突出问题提供依据。
(责编:伍斯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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