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下午,国务院安委办召开深入开展液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视频会暨专题讲座后,广东省随即召开全省深入开展液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视频会,贯彻国务院安委办视频会议精神。省安委会副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林英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主持会议。
林英指出,我省涉及液氨企业较多,其中液氨生产企业3家,经营(储存)企业19家,氨介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992家、使用设备8517台(套),务必提高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强化安全监管,决不能有任何松懈,时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林英要求,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各地要以安委办牵头,组织经信、公安消防、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工商、质监、安全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本辖区涉氨企业深入开展全面、彻底的排查整治,务必做到不遗漏、全覆盖、零容忍。二是要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各市、县要把液氨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和食品加工冷藏企业列入日常监管的重点,结合分类指导和分级管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落实最严格的监管和执法规定。经信部门要加强涉氨企业流通环节的安全监管;公安消防部门要涉氨企业消防设施、消防通道设置、应急防护装备和逃生演练等安全监管工作;农业部门要进一步摸清涉氨使用企业(主要包括食品加工、蔬菜加工、水产品加工等各种液氨冷藏单位)底数,加强行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涉氨企业建设规划进行清理,对不符合规划的要立即组织清理,消除安全隐患;工商管理部门要对涉氨企业无证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质监部门要加强涉氨使用企业特种设备等设备设施加强安全监管;安全监管部门要对新建、改建、扩建食品加工冷藏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涉氨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涉氨企业安全培训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以及日常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三是要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辖区内的涉氨制冷企业广泛动员和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安全专项治理,认真组织举办辖区内所有涉氨制冷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部门和制冷车间负责人等参加的安全培训,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2013〕6号)各项要求。最后,他还强调要加强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黄晗要求,要切实抓好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会有关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部署工作,制定专项治理方案,组织查设备、查设计、查管理、查制度、查整改,确保涉氨制冷企业的生产安全。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余德旋、总工程师潘游,省经信委、省公安厅消防局、交管局、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外经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分管负责同志和部分省涉氨企业负责人及省安全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同志,以及经信委、公安、工商、国资委、安全监管等部门及有关涉氨企业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安全监管二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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