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部署与“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港珠澳大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确保港珠澳大桥工程建设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9月10日至11日,省安委办牵头会珠海、中山两市人民政府、省监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海洋渔业局、省质监局,广东海事局、深圳海事局,港珠澳大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对港珠澳大桥桥梁工程CB02标钢箱梁拼装厂和CB05标中山预制厂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查,并召开了监管工作专题会议。
此次督查重点是通过对港珠澳大桥参建(承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现场抽查检查,倒查地方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港珠澳大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专题协调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要求依法履行港珠澳大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职责情况。联合督查组现场抽查了施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检测、检修、维护保养、作业场所消防安全、码头装卸安全、海上作业、运输安全等情况。
港珠澳大桥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专题会议听取了港珠澳大桥管理局、珠海、中山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就落实《纪要》实施安全监管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形势,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措施。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巡视员黄晓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各有关部门和港珠澳大桥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近70人参加了会议。
黄晓涛指出,港珠澳大桥是超大的工程,是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一年来,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纪要》精神,依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职,确保了港珠澳大桥建设工程安全稳定。但随着工程全面展开,尤其是各超大(重)预制件水路运输任务繁忙,各类新的不安全因素涌现,港珠澳大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依然艰巨、监管工作丝毫不能懈怠。
黄晓涛要求,各有关部门、业主和参建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管理观念人性化、机制规范化、手段信息化”的要求,创新管理思路,坚持以人为本,继续坚持港珠澳大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以专业督查为主的方法,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大桥建设过程中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切实做好各类应急管理尤其是超大(重)预制件水上运输工作的应急管理和汛期防台风工作,为实现港珠澳大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安全监管二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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