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宣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通知要求,6月28日上午,省安全监管局与省国资委联合举办了学习《决定》的首场宣讲会,省安全监管局副巡视员杨小垣同志就《决定》的各项精神进行了宣讲。广东省交通集团公司负责同志在宣讲会上介绍了该企业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宣贯落实《决定》精神,强化安全培训工作的做法。中央驻粤、省属各企业负责人以及分管安全生产领导、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共计130余人参加了宣讲会。省安全监管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也派员参加学习。
宣讲会现场
宣讲会上,杨小垣同志从《决定》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要求及怎样依据《决定》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她指出,2012年11月国务院安委会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下发了《决定》。《决定》的出台对于强化企业安全培训基础建设,推动和督促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进一步预防和减少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指导“十二五”及今后相当一个时期我省安全培训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决定》还明确规定要将安全生产知识作为领导干部培训、义务教育、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的重要内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安全培训作为日常执法的必查内容,强化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专项执法,依法严惩不培训就上岗的违法行为。
会议要求,中央驻粤及省属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决定》的重大意义,提高宣传贯彻《决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事故隐患”的意识,全力做好《决定》的贯彻落实,确保《决定》深入企业、深入一线、深入人心;要以贯彻落实《决定》为抓手,努力提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水平,在培训目标上要努力实现安全培训工作“四个100%”,即:“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安全监管监察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进一步提高安全培训工作水平,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全力开创我省安全培训工作的新局面,为加快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建设幸福广东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我省首场学习贯彻《决定》宣讲会的成功举办,一方面拉开了全省宣讲《决定》的序幕,有力地推动全省各级、各部门和单位深入地组织开展一系列宣讲活动,为我省下一步全面开展声势浩大的宣讲活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通过宣讲会使中央驻粤、省属各企业进一步明确了现阶段全省安全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明确了企业在安全培训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基础作用,为他们今后更好地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指明了方向,确保《决定》所提出的各项部署和要求贯彻到位,执行有力,从而不断提升我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据了解,目前全省各地已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安全监管局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决定》集中宣讲活动。下一步,省安全监管局还将结合实际,组织安全培训宣讲团深入中央驻粤和省属企业广泛开展宣讲活动,不断将我省宣讲活动引向深入。(人事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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