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至27日,以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巡视员黄晓涛为组长的省安委办第一督查组对云浮、肇庆、韶关、清远四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1]30号)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3]36号)为督查主线,分别听取各市汇报及深入当地部分重点交通运输企业、列入省级督办的事故多发与危险路段等地了解情况,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与安全专项整治等相关工作。
督查组要求,一是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时刻绷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这根弦;二是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进一步完善当地政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工作方案);三是加强监管,严格执法,督促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是广泛宣传,加强教育,提高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五是加强领导,多措并举,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要求,深化事故隐患排查与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监管二处一组 供稿)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