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刘强副司长率国家督查组一行13人对广东省及深圳、东莞市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在粤期间,督查组先后听取了我省及东莞、深圳市安全生产及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汇报,深入到中海石油炼化东莞油品储存运有限公司和深圳一湾油库检查,并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省安全监管局黄晗副局长和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代表省参加了督查。
刘强副司长在督查汇报会上,对我省及深圳、东莞两市部署开展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和治理工作及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一是高度重视,行动迅速。广东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国家七部委联合部署的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及时会同相关部门转发《通知》,迅速行动,全面摸清纳入检查范围的石油库底数,统一检查标准,细化检查方案,抓住重点推动全省工作。二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相关部门之间密切配合,整合各自优势,形成合力,组成联合督查组按《通知》要求开展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不放过,整改督办措施有力,治理工作有成效。三是突出重点,相互促进。把石油库安全专项检查和治理与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结合起来,与突出抓好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结合起来,油库专项检查与“打非治违”工作相互促进。并对广东省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尤其是石油库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高度重视石油库安全管理工作,深刻吸取近年来国内石油库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充分认识其危险性,把其作为重点环节抓实抓好。二是切实加强石油库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保证石油库安全运行。三是结合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石油库隐患排查治理,巩固前期工作成效,推动建立行之有效的企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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