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山东省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放射诊疗监督管理,强化医疗机构放射诊疗防护意识,落实责任,切实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权益。8月到9月,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对各区县放射诊疗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导。
这次督导以现场检查放射诊疗单位为主,共抽查区县卫生监督机构监管的放射诊疗单位23家,重点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持有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场所检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辐射危害告知、辐射危害警示标志设置情况等。通过督导检查,大部分放射诊疗单位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但仍有少数单位存在放射工作人员未进行职业健康查体、个人剂量未检测监测、未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影像诊断设备不检测,受检者防护用品不按标准配备,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未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立案查处4家,责令限期整改5家。同时,根据督导发现的问题,要求各区县卫生监督机构认真履行职责,监督放射诊疗单位依法执业,切实承担起放射安全防护管理责任;要加强培训,切实做好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医疗机构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依法执业意识和放射安全防护责任意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卫生监督机构要对辖区内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监督做到全覆盖,依法规范放射诊疗行为,坚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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