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精神
我省“十一”国庆期间无重特大事故发生
2010年“十一”国庆节期间,我省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十一”国庆节期间应急值守和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文件通知要求,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治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高度,从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战略高度,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加强防范,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力做好“十一”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人民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国庆佳节,节日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没有接到一起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全省大部分地区实现工矿商贸、消防安全、渔业船舶事故“零发生”目标;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公交以及相关的公共事业单位生产运行一切正常。据统计,10月1日至10月7日下午5时,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40宗、死亡98人、受伤438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比去年“十一”国庆黄金周同期分别下降26.79%、28.47%和32.72%。其中:道路交通事故331宗、死亡87人、受伤436人;水上交通事故6宗、无人死亡、受伤1人;各类火灾事故97宗、死亡5人、无人受伤,事故起数比去年“十一”国庆黄金周同比分别下降3%;工矿商贸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6宗、死亡6人、受伤1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比去年同比分别下降14.29%、40%、83.33%。
“十一”国庆节期间,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安全生产主要呈以下特点:一是事故起数整体下降,重点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好转。1日至7日,全省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比去年同期大幅下降,其中,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和火灾死亡人数有较大幅度的下降,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去年“十一”黄金周分别下降48.28%、41.61%和47.97%。同时,民航安全形势良好,中南地区保障各类运输飞行1万多架次,未发生飞行事故和航空地面事故;全省各地供水、供电、供气正常运转。二是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了遏制。国庆节期间,全省没有发生一次性死伤10人以上的恶性重特大事故,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据了解,我省为做好“十一”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在节前和节日期间采取各种过硬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形势稳定。一是领导重视。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对节日包括安全生产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佟星同志对节日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指示,要求早部署、早谋划、早落实,确保全省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陈建辉同志等领导抓好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并于节前多次带队到广州、韶关、肇庆、东莞、江门、汕尾、茂名等地,检查和指导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二是早抓部署。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国庆节前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并提出了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要求各地、各单位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值守。省安委会办公室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到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执行,并转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领导,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研究和周密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严格的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三是抓好检查。对国务院安委会及办公室近3个月到我省3次督查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和督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要求,我省认真制定了《广东省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随文报送),要求全省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下,从8月1日开始至10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对不具备生产经营建设资格条件而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非法行为予以取缔;重点加强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冶金有色、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旅游、学校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落实防控措施,确保安全。据统计,8月份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43254人次,监督检查企业26668家,发现隐患27065家,发出整改指令书3971份、强制措施决定书147份,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36家,提请关闭14家,共立案查处非法违法企业308家,实施经济罚款439.16万元。四是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亚运、亚残会涉会场所周边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派出3个烟花爆竹督查组,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检查,落实整改责任。严厉查处超速、超载、越线行驶、酒后驾驶、路肩停车、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隐患。对纳入监控的重大危险源,进一步加强监控,实行专人盯防,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做好强热带风暴“凡比亚”台风预警预报及防范工作。及时下发《关于加强强降雨期间尾矿库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组织6个由省安全监管局局领导带队督查组,对全省尾矿库开展地毯式检查,对发现的隐患,要坚决限期整改;对无证尾矿库要责令停止生产和运营;对病库、险库和危库要制定整改方案,一库一册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坚决予以关停。五是做好宣传。大规模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安委办成立3个“《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宣讲团”,从9月6日开始用半个月的时间对全省21个地级市进行专题宣讲,印发学习资料赠送各地企业和广大群众,使其主要内容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近1000万从业人员受到教育。六是做好值守。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省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成员带班值守,指挥、协调各地各部门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并认真抓好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形成省有关部门和各地联防值守的机制,确保守土有责、齐抓共管。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加强“十一”国庆节期间的节日值班并安排好节日值班工作,制订详细的值班表;落实领导值班制度,坚持主要领导带班,做好24小时值班调度工作,安排专人24小时轮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所有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尽职尽责,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和信息报送制度。同时,落实节日期间重大活动等的应急救援预案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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