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与澳门港务局在澳门签署《广东与澳门海上搜救合作安排》(下称《合作安排》),签署仪式在澳门港务局大楼举行,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副主任黄棕棕及澳门港务局局长黄穗文代表双方签署。
广东省政府应急办主任纪家琪、澳门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主任黄传发等有关部门领导见证了签署仪式。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副主任黄棕棕表示,为贯彻落实《粤澳应急管理合作协议》有关规定,加强粤澳双方海上搜救合作,提高海上突发事件应急能力,根据粤澳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粤方草拟《合作安排》,经粤澳双方多次讨论、征求意见和修改,最终达成共识并正式签署。
根据《合作安排》的内容,粤澳双方的海上搜救合作将以资源共享、就近快速、及时有效、互相帮助为原则,确保能够快速地集合搜救力量进行救援工作。《合作安排》的签署,必将有助于加强粤澳两地海上搜救的协调与合作,对海上险情提供快捷、高效的救助,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时,还将有利于促使粤澳建立搜救资源资料库、制订年度培训计划、不定期组织跨区域合作演练及加强双方的信息互通和联络。《合作安排》的签署与实施,标志着粤澳双方海上搜救合作将进一步走向规范化、程序化,对保护海洋环境、减少海上人命伤亡和财产损失必将产生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粤澳两地海域紧密相邻,同处于珠江口海上交通要道,运输生产作业船舶众多,海上交通繁忙,各种海上突发事件时有发生。广东省海上搜救中心在广东省政府领导下,高度重视与澳门搜救部门的合作,积极开展海上救援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重要作用。据统计,二○○○年以来,粤澳两地海上搜救合作22宗,救起海上遇险生还者263人。
澳门港务局局长黄穗文表示,由于海上事故具有严重性、复杂性的特点,一旦发生海上事故,必须要立即动用大量人力物力救援,才能最快速地将海上事故的伤亡、损失和破坏减至最低。澳门特区政府已逐步增加投放资源在海上搜救方面,包括最近建成的“妈阁号”救援船。《合作安排》的签署和实施,一方面将进一步优化双方的资源调配和利用,有效确保珠三角地区的海上安全;另一方面,粤澳双方将根据《合作安排》建立粤澳海上搜救资源资料库,通过定期更新粤澳海上搜救资料库,使合作双方掌握两地搜救资源的最新情况,可及时、准确调度适当资源投入搜救海上事故;通过定期安排双方人员进行培训和交流活动,加强沟通与交流,为粤澳海上搜救工作提供一个有利及畅通的合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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