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化“三项行动”。日前,江西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尾矿库安全大检查,力促尾矿库安全度汛。
监督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县级安监局全面督查、设区市安监局重点抽查、省安监局组织重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联合督查。督查的范围涵盖全省范围内除放射性铀矿尾矿库以外的在用、在建、停用、已闭库的尾矿库以及各类拦砂坝、沉砂池。
对“尾矿库属危库、险库的”等六种情形之一的尾矿库及与尾矿库“一体化”生产的矿山开采系统的,将下达停产整改的执法文书。对没有履行尾矿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或手续不齐全等8种情形之一的尾矿库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将依法下达停止建设的执法文书。
通过安全大检查,达到以下五项工作目标:一是全面摸清尾矿库底数。全面摸清各地区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建、停用、已封库、非法库的基本情况,摸清各地区拦砂坝、沉砂池的基本情况,逐一建档,建立和完善尾矿库基本情况数据库。二是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把发动职工群众和组织专家队伍、监管力量结合起来,对所有尾矿库、拦沙坝、沉砂池逐一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彻底查清各类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并登记建档。三是深化隐患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逐一落实责任,落实资金,责任到人,进行集中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改善尾矿库、拦砂坝、沉砂池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四是落实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尾矿库安全度汛的政府责任,落实尾矿库安全度汛的企业责任人。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加强监管,坚决打击非法建设和运行的尾矿库。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危库或险库隐患治理,要落实县级政府领导挂牌督办。五是依法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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