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立。成立以来,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予以高度重视,省长黄华华、常务副省长黄龙云专门就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作出批示,分管副省长佟星亲自部署、亲自抓,多次反复强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工作目标和时间表。2009年,我省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广东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综合试点工作为契机,采取各种措施,大力加快推动市、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截至2009年底,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114个县(市、区)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达94%,初步建成了省、市、县三级上下贯通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组织体系。
同时,为加强制度建设,我局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17号令),在总结2009年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试点经验及开展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业经省府法制办审查通过并予以发布。《实施细则》明确预案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在纵向上分省、市、县三级管理,横向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均有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颁布实施,将使我省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修订和演练等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和规范,对规范我省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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