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份,广东省各类事故死亡5759人,占全年控制指标(8176)的70.4%,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83.3%以内。
1—10月份,全省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362人,占全年控制指标(592人)的61.2%;道路交通事故死亡5200人,占全年控制指标7180人的72.4%;火灾事故死亡93人,占全年控制指标223人的41.7%;渔业船舶事故死亡20人,占全年控制指标48人的41.7%;水上交通事故死亡19人,占全年控制指标58人的32.8%;铁路路外事故死亡65人,占全年控制指标65人的100%,已达到全年控制指标额度。21个地级以上市中有5个市各项控制指标均在进度内,占全省总数的23.8%;其他16个地区有1-2项指标超进度。
较大以上事故起数也在控制指标进度内,但部分地区事故起数超控制指标进度。今年1-10月份,全省共发生较大事故86起,占全年控制指标的72.3%。全省21个地市中,韶关、珠海、汕头、湛江、肇庆、汕尾、清远、中山和云浮等9个地区较大以上事故起数超控制指标进度,占42.9%;其他12个地区在控制指标进度内。全省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起,占全年控制指标(2起)的50%。
根据目前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省安全监管局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强化督导,确保控制目标和全年各项任务顺利完成。认真分析各地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对重点地区进行调研督导,指导相关地区强化措施,全力把指标任务控制在省下达的控制指标进度以内。二是加强检查,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部署相关行业部门在元旦、春节前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检查、督查,确保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力争年底前不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三是严格执行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在严肃查处各类瞒报、迟报、漏报生产安全事故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做好今年以来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的结案、建档工作。对今年以来超期未结案较大以上事故发函予以督办,要求相关地区加快调查结案进度,对尚未结案的尽快完成调查结案,对已经结案的严格落实处理决定,并按照省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建立事故档案。四是结合机构改革后部分单位职能的调整,对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及职责进行调整、明确,并加强调研,及早谋划2010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思路,为新一年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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