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粤港双方应对区域突发事件水平,粤港双方有关部门于 2009年9月25日在广州召开了粤港共同应对区域突发事件专题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
会议对以下四个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一是检视粤港现时应对海空难事故的合作情况;二是研究粤港双方的航空及海上搜救中心的合作及海上搜救飞机跨区域搜救合作机制;三是探讨危及50人以上特大海上险情的搜救行动合作机制;四是探讨粤港两地《客船与搜救中心合作计划》的合作方案。省海上搜救中心副主任邓卫民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认为,进一步加强粤港两地的海上搜救合作,对保护海洋环境、减少海上人命伤亡和财产损失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为进一步提高粤港海上搜救合作效果,粤港双方航空及海上搜救中心应尽快制定有关合作协议;粤港两地应加强VTS的合作,共享信息资源,积极协调专业救助力量和各种社会力量迅速对海上险情进行救援。
会议认为,粤方草拟的《粤港海上搜救合作协定》和《粤港海上搜救飞机跨界搜救合作机制》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可边试执行边修改,等到比较完善后,粤港双方再正式签订。
会议就粤港应急管理联动机制专责小组的工作报告安排达成了一致意见,同时初步确定粤港共同应对区域突发事件专题工作小组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10月在香港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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