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推动“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向纵深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从促进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并严查非煤矿山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为国庆60周年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日前,群众举报肇庆市一非煤矿山存在越界偷采与水患危及矿工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接报后,陈建辉局长高度重视,指示黄晓涛副局长立即组织专家及监管一处会同肇庆市安全监管局负责人组成核查组,于8月31日至9月1日分成两个小组深入该矿井下进行现场核查。
在现场核查过程中,核查组发现该非煤矿山部分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违反《矿山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根据黄晓涛副局长现场指示,肇庆市安全监管局责令矿山立即停止两项工程施工,待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通过并批复后方可施工。9月3日,肇庆市安全监管局依法下达了强制措施决定书。
在依法停止两项工程施工的同时,广东省安全监管局要求该矿继续加强巡查监控力度,防止积水引起新的隐患。一旦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撤离作业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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