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十一”国庆节期间,广东省切实做好“十一”国庆节期间应急值守和安全生产工作,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节日期间,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没有接到一起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全省大部分地区实现工矿商贸、消防安全、渔业船舶事故“零发生”目标;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公交以及相关的公共事业单位生产运行一切正常。据统计,10月1日至10月8日下午5时,全省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643宗,死亡149人(含失踪1人),受伤689人,在今年假期增加1天基础上,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比去年“十一”国庆黄金周同期分别下降20.3%、21.1%和11.9%。其中:道路交通事故541宗,死亡134人,受伤683人;水上交通事故3宗,无人员死亡及受伤、1人失踪;各类火灾事故91宗,没有人员死亡及受伤,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比去年“十一”国庆黄金周同期分别下降100%、100%和66.2%;工矿商贸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7宗,死亡10人、受伤6人。
“十一”国庆节期间,广东省安全生产主要呈以下特点:一是事故起数整体下降,重点行业安全形势稳定好转。1日至8日,全省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比去年同期大幅下降,其中,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和火灾死亡人数有较大幅度下降,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同比去年“十一”黄金周分别下降40.61%、22.09%和40.4%。同时,铁路、民航安全形势良好,中南地区保障各类运输飞行2万架次,未发生飞行事故和航空地面事故;全省各地海上运输及供水、供电、供气正常运转。二是重特大安全事故得到了遏制。国庆节期间,全省没有发生一次死伤10人以上的恶性重特大事故,仅发生2起一次死伤3人交通及工矿商贸事故,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三是一次死亡3人事故大幅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2宗,死亡6人,同比减少3起,少死亡15人,分别下降45%和52.6%。四是直接经济损失大幅下降。据统计,全省国庆节期间安全事故导致直接经济损失200多万元,同比下降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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