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省政府召开全省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报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副省长、省安委会主任佟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陈建辉代表省安委会在会上通报了有关情况,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安委会副主任林英同志主持。
佟星指出,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为经济企稳回升提供了安全保障。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深化专项治理,加强宣传教育,严密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全省经济企稳回升提供了安全保障。据统计,1至5月,全省事故总量继续下降,共发生各类事故15315起,死亡2782人,受伤15872人,直接经济损失13693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17.6%、13.0%、18.4%和20.1%。
佟星强调,当前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部分行业领域较大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不平衡,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大量存在,一些行业、领域和地区安全生产监管仍存在死角和盲区,一些地方“三项行动”不扎实,安全生产隐患依然严重。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毫不松懈地抓好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严厉打击违法非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全力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佟星要求重点要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积极主动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为产业升级和产业转移提供安全保障。特别在加快推动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加快发展和建设的同时,积极主动提供安全服务,落实专人负责,快速高效地为企业办理安全相关行政审批。强化监管,在产业转移和产业升级过程中把好安全生产条件关,预防产业转移中的“隐患转移”。二是加强对安全生产特点和规律的研究,着力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高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针对性。三是坚持不懈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四是精心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确保国庆六十周年生产安全社会祥和。特别突出对节日旅游安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以及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指导。
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陈建辉代表省安委会在会上通报了2007-200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以及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情况。陈建辉局长指出,今年以来我省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较大以上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防范重特大事故任重道远。二是一些地方在事故管理方面不够严肃。三是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仍较反复。四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不明确。
陈建辉局长对我省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提五点建议:一是深刻吸取汕头市“5·21”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行动。二是完善责任制考核制度,不断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三是坚持不懈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五是强化汛期安全监管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省公安厅、省质监局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今年以来全省火灾、特种设备事故情况以及贯彻新《消防法》、《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的主要措施。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中直驻粤有关单位及省管企业负责同志,以及省安全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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