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08年工作要点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2008年 11月下旬,省安全监管局组织了7个检查考核组对全省地级以上市进行检查考评。其中,省安全监管局由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组成两个组;其他5个组由广州、汕头、佛山、茂名、江门市安全监管局抽调人员组成,代表省安全监管局对受检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省安全监督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省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都对考核评议作了重要批示,并作动员和部署。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都对这次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比较重视,能够按照《方案》的统一部署,把这项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点,结合《广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试行办法》,认真开展自查,同时做好迎检工作。
从评议考核情况来看,这次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综合得分都在85分以上,最低得分87分,最高得分96分。被检查的行政执法责任制9个方面的工作,执法主体、事故调查处理等项得分较高,听证、行政复议和应诉情况各地市出现的比较少,在执法检查、案件调查处理、行政许可、执法监督情况等项,各个受检局都有扣分,尤其是案件调查处理、执法监督情况,这两个项目扣分比较多。我局各处室按照《通知》和《方案》的要求,并结合今年5月迎检国家总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组的工作中的经验,认真开展自查,进一步推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我省各地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交流各自的执法工作经验,分析探讨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开展推进全省安全监管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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