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一、二级安全培训机构复审检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08]95号)要求,我局于8月16、17日积极配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现场评审专家组,完成对省安科所二级安全培训机构2008年资质到期复审检查工作。省安全生产监管局黄晓涛副局长、人事培训处和规划科技处有关人员参与了复审检查工作。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一、二级安全培训机构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省安科所对资质期间培训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和复审材料等全套资料备查。国家安监总局评审专家组认真听取省安科所自查情况汇报,并对安科所相关资料档案和场地设备等软硬件进行了现场审查。
专家组认为:省安科所开展自查工作认真细致,汇报材料齐全、充分。无论是在师资力量,培训设施、设备及场所等“硬件”方面,还是在培训的组织管理、配套制度等“软件”方面,都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定的标准要求。专家组在肯定工作的同时,也指出了安科所在培训硬件设施、培训过程控制和师资调研活动等三个方面存在的不足,应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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