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宣贯会
为规范水泥企业袋式除尘器安全管理,遏制水泥企业袋式除尘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省安全监管局于6月24日在广州召开《水泥企业袋式除尘器安全管理规范》标准宣贯会议。相关各地市安全监管局科室负责人和水泥企业主要负责人共200多人参加会议。省安全监管局黄霭珊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会议邀请了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到会讲话。会上还请省水泥行业协会的有关专家对《标准》进行辅导讲座。
《水泥企业袋式除尘器安全管理规范》是由省安全监管局制定,经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备案公告,于2008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地方强制性标准。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是水泥行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是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战略,加强水泥行业规范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对当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补充和完善,也是全省水泥行业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任务的具体行动,对有效规范水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行为,防止水泥企业袋式除尘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有重要作用。
黄霭珊副局长在会上强调,《水泥企业袋式除尘器安全管理规范》是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独立升格建制以来制定的第一部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标准,是一项开创性的全新工作,做好标准宣传贯彻十分重要。各地要认真抓好落实,尽快制定《标准》的具体实施方案,第一要加强宣传,加大培训工作的规范与管理力度,重点抓好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三类人员的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标准》。第二,各水泥企业要严格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第三,各地安监局要加强检查督促,确保《标准》落实。
为确保《标准》宣贯工作顺利进行,黄霭珊副局长要求,各地、各水泥企业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在企业广泛开展贯标工作。二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三是确保质量,务求实效。要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开创工作,通过贯彻实施《标准》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四是善于总结,不断提高。要通过总结,发现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推广,发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对策予以解决。在标准贯彻实施中要注意考核标准的先进性和合理性,随时发现标准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进一步修订标准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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