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总结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部署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暨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副省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佟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陈建辉同志,受佟星副省长的委托,代表省安委会简要通报今年一季度全省安全生产情况,传达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作出部署。
佟星副省长指出,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同比均保持下降趋势,分别下降18.1%、15.7%、21.1%,和12.9%。与此同时,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下降幅度较大。全省保持了持续稳定的良好态势。但是,目前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较大事故仍呈多发态势,重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仍不彻底,安全保障能力不强;加上部分企业主法制观念淡薄、违法违规生产问题还比较突出,安全工作任重而道远。
佟星副省长强调,“百日行动”是国务院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而采取的又一重要举措,我省开展“百日行动”是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一项重要工作。要以铁的手腕和强硬的措施来推动“隐患治理年”各项任务的落实。特别是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督促各级政府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对重大隐患真正做到挂牌督办、限期解决、按期销号,并严格落实事故的责任追究制度,把督查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贯穿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全过程。
佟星副省长要求,要围绕“省督查市达到100%,市督查县达到100%,县对乡镇(街道)督查达到100%,企业自查隐患达到100%”“四个100%”的督查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采取地方自查与上级督查、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的方式同步进行。从4月24日开始至7月31日,省政府将派出7个综合督查组分赴全省开展综合督查行动,省安全监管、公安、交通、建设、海事、海洋渔业、国土资源、水利、农业、质监、民政、电力等部门也将于同期组织若干个专业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专项督查行动。对11个较大事故起数已超出指标控制进度的市,省综合督查组将予以重点督查。
陈建辉局长在通报今年一季度全省安全生产情况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遏制事故多发的势头。一是扎实推进“隐患治理年”活动,狠抓安全生产不放松。二是加强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三是必须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推动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四是必须严肃安全生产法纪,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在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陈建辉局长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制订方案,周密部署。二是落实行动,全面督查。三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四是改进作风,狠抓整改。五是加强领导,及时反馈。
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省安全监管局各局领导、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了省主会场会议。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所在市、县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省各有关新闻媒体出席并报道会议。
转载请注明出处:职业病网 www.7785.org